憂新冠染疫者出院後遭歧視 立院18日邀衛福部、勞動部專報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 衛福部長陳時中堵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衛福部長陳時中。(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針對全台逾1萬5千Covid-19確診者的身心康復照護,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8日將邀請衛福部長陳時中、勞動部長許銘春進行專題報告,衛福部書面報告說明,衛福部積極推動多項措施改善染疫者醫療照護品質,包括編列預算支應治療費用、建立復健治療指引,對於康復後可能衍生的後遺症,則由健保提供相關醫療服務。

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8日將邀請衛福部、勞動部首長針對「政府針對染疫康復者『後新冠併發症』之復健及追蹤、染疫康復者指引進度以及關懷措施」、「如何防免染疫康復者遭受職場霸凌、歧視以及協助染疫勞工認定職業災害之具體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衛福部稍早已將書面報告送至立院。

衛福部說明,在因應作為方面,傳染病病人經主管機關施行隔離治療者,其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SARS-CoV-2疑似或確診個案的相關醫療費用,則由健保署協助疾管署代辦法定傳染病醫療費用申報事宜,並提供「經鼻高流量濕化氧氣治療」及「俯臥式擺位」治療方式,而若是經醫師評估需使用血漿置換術及其相關治療者,由公務預算支應。

針對染疫康復者的復健治療,衛福部表示,台灣復健醫學會及台灣心肺復健醫學會已協助建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COVID-19)復健治療指引」,疾管署也今年8月28日相關研討會安排COVID-19病人復健治療、康復後長期預後等2堂主題課程。

對於染疫康復者的心理關懷措施,衛福部說明,針對COVID-19康復者可能出現心理健康問題,醫療院所於個案住院期間加強評估情緒困擾或精神症狀,並視需要照會或轉介精神科醫師和心理師;出院前,除身體功能評估外,亦應包括心理評估,出院後則可利用社區心理健康服務資源,例如1925安心專線、心理諮商所等。

衛福部表示,COVID-19染疫者確診後仍有急診、感染科及胸腔內科等醫療需求,康復後所衍生之後遺症,健保均已提供所需相關醫療服務,因應醫療需要,滾動調整並增列相關申報代碼。

▲▼行政院長蘇貞昌赴立法院施政總質詢 衛福部長陳時中 勞動部長許銘春 立委蔣萬安。(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委蔣萬安。(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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