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理由書曝!吳子嘉被列「七大罪」 他譏:民進黨道德標準很怪

2021年10月16日 16:00

▲吳子嘉。(圖/ETtoday資料照)

▲吳子嘉。(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民進黨中央昨晚證實開除《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黨籍,吳子嘉1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反控此次處分有3大瑕疵,並質問「我不能爆料嗎?」下午名嘴朱學恒則在臉書上傳了民進黨中評會的判決理由書,指吳子嘉發表未證實言論而損害民進黨名譽,列出七大違紀事證。朱學恒針對這「七大罪」譏諷民進黨道德標準很奇怪,「以後是不是黨員都要先吃含笑半步顛,不笑不走路才行啊?」

針對開除吳子嘉黨籍一事,民進黨今天上午說明,台北市黨部評委會在2019年3月,即做出對吳子嘉的除名處分,中評會受理後,也曾通知吳子嘉到場說明但他缺席;中評會在2021年10月5日召開會議處理,經出席委員一致認定違紀事實明確,通過了台北市黨部評議委員會所做的除名處分;自2019年台北市黨部做出除名處分迄今,吳子嘉依然持續在電視節目上批評所屬政黨與黨內同志為業,令許多黨員不解,甚或打電話到黨部陳情抗議。

民進黨強調,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抹黑栽贓,言論自由也不是一個黨員用來抵毀黨的名譽的藉口,言論自由的最大尺度也在保障個人與團體的名譽名聲;因此,民進黨中評會依照規定完成除名程序,相關裁決理由書也已提供當事人;本案是經地方黨部評委會、民進黨中評會完成法定程序並由出席委員一致認定後所做出的審議,可經檢驗。

同日下午,朱學恒在臉書上傳「民主進步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裁決理由書」,並直呼「民進黨的道德標準真的很奇怪」。朱學恒表示,肇逃,賭博,酒駕,婚外情幹助理力挺還總統發通令支持,吸毒,天道盟當沒事,結果上電視說話要開除,中間有的只是說實話,還有很多分明反串欸,吳董一輩子搞無間道結果被屁孩錯殺是不是很冤枉?

朱學恒也列出吳子嘉「七大罪」,包括:一、吳子嘉曾經和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國民黨北市議員羅智強一起開記者會;二、517大停電,吳子嘉批評政府大家一起在騙;三、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吳子嘉稱總統蔡英文力挺害慘黃捷;四、總統大選前預測蔡英文得票數不會太過理想;五、被監察院長陳菊告誹謗,吳子嘉稱不可能道歉;六、稱讚國民黨2020總統選戰策略完全正確;七、分析民進黨大選策略。朱學恒諷,「以後是不是黨員都要先吃含笑半步顛,不笑不走路才行啊?」

面對遭開除黨籍,吳子嘉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知道有開會,有類似結果,但昨天收到的時候仍感覺非常突兀,因為這裡面有非常明顯的重大瑕疵;第一,應該要請我當事人到中評會現場做說明,這是黨的規定,但我沒參加會議;第二、換屆不連續,這是更重大的瑕疵,記得是由18屆,當時趙映光擔任台北市黨部評委,他們提出開除黨籍案,但這屆是19屆,完全新一批的人,把上一屆案子拿出來討論,說我汙衊黨的理念跟形象;第三,據我瞭解桃園市長鄭文燦的新潮流是幕後操作黑手。

對於違反黨紀的理由是汙衊民進黨,吳子嘉說,告慰台灣媒體人、台灣觀眾在看,我吳子嘉有汙衊民進黨嗎?「雷霆與雨露,一樣是春風」,我們是在鞭策民進黨進步,當年我們在挑戰國民黨跟現在挑戰民進黨,是同樣的吳子嘉、同樣的作法,幾十年沒改變。

媒體追問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跟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可能是下一波?吳子嘉笑答,「我不知道啦」,她們還好吧,只是批評而已,跟爆料不一樣,「我爆料民進黨貪汙,就這麼簡單一件事情,不能爆料嗎?就因為我是民進黨員,荒謬的民進黨」,民進黨要進步的話,一定要有白血球、改進的能力,高嘉瑜跟郭正亮只是批評,「我是屬於爆料,這比較恐怖一點」。

另外,對於吳子嘉指控鄭文燦是幕後黑手,桃園市府新聞處長詹賀舜稍早前表示,「吳子嘉的發言,是不符事實、沒有格調的口水抹黑,我們一笑置之。」

▼吳子嘉遭開除民進黨籍的判決理由書。(點圖可放大/翻攝自Facebook/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吳子嘉遭開除民進黨籍的判決理由書。(圖/翻攝自Facebook/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吳子嘉遭開除民進黨籍的判決理由書。(圖/翻攝自Facebook/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吳子嘉遭開除民進黨籍的判決理由書。(圖/翻攝自Facebook/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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