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有意在基本法23條內加入間諜罪。(圖/路透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近日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強調香港有必要立法加強規管間諜活動,因港版國安法主要針對「代理人」,但對真正的外國間諜從事間諜活動「沒怎麼涵蓋到」。
鄧炳強表示,香港政府計劃下屆立法會會期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正研究在相關立法中加入間諜罪,從修例風波至今有很多證據顯示香港存在間諜活動,美國中央情報局本月更宣布成立「中國任務中心」加強收集情報,「這些是什麼人,不是間諜是什麼呢?」
▼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圖/路透社)
鄧炳強舉例,一宗控告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中,兩名被告陳梓華、李宇軒認罪並透露案情指有一名前外國情報人員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報館工作,透過這層關係,引誘兩名被告去外國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事,「這個人不是間諜是什麼呢?相信大家都有個判斷。」
鄧炳強提到,中國外交部早前發布《美國干預香港事務、支持反中亂港勢力事實清單》,「裡面羅列超過100項他們危害香港的惡行,裡面看到很多事情,不是透過特務怎麼做呢?」
鄧炳強指出,原本第23條在竊取國家機密罪裏涉及間諜行為,但範圍較狹窄,根據過去兩年香港發生的情況,他們認為有需要加強相關方面的立法,「第23條的間諜罪與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區別在於,後者主要針對外國或境外勢力安插在香港的『代理人』,而前者則直接針對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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