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號司機員一審遭判4年半 台鐵產工批:把結構性問題推給基層

▲▼ 普悠瑪翻覆。(圖/記者游芳男攝)

▲普悠瑪號事故將屆滿三週年,今一審宣判出爐。(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台鐵6432次普悠瑪號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在蘇澳新馬站出軌,造成18死、116人輕重傷悲劇。今(10/18)宜蘭地院宣判一審結果,司機員尤振仲遭判4年6個月,台鐵局副總工程司柳燦煌和綜合調度所總所長吳榮欽則無罪。台鐵產工今回應,今日的判決結果讓基層人員深感台鐵只是將結構性的問題都推給第一線基層,制度問題不應由第一線員工承擔,如果沒有徹底檢討體制問題,將無法讓員工和民眾信服。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事故今日一審宣判,針對判決結果,台鐵產工今回應,每個人、組織都應該對做過的事情負責,對於今日判決結果,讓基層員工感覺把結構性的問題都推給遇到出事的第一線人員,弱勢基層及旅客更加沒有保障。今天也有普悠瑪家屬在今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台鐵一貫做法,都是推給司機基層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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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產工說明,制度問題不該單由第一線員工負責,但顯然司法無法課責組織,如果沒有徹底檢視真正的組織問題,如何讓民眾及員工信服?台鐵第一線同仁常常反映問題時得不到適時解決,出事了仍然是基層負責,並不能解決問題。

台鐵產工也指出,台鐵今天說明事故後進行多項改善措施,但調整也正說明過去組織存在眾多缺失,很遺憾反映缺失的基層問題得不到解決,事故之後反而要擔責任,更不用說現在改善方案中仍無基層參與制度改革的機制。

台鐵產工強調,事故發生後應查明真相、落實改革,尤其組織不能卸責,產工會持續監督揭弊,提出能預防事故發生解方,給國人及同仁平安的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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