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雲研究社版規明定,若張貼與主題無關之廣告,須支付廣告費用每則5000元。(圖/翻攝臉書)
記者莊智勝/嘉義報導
臉書社團「中華民國地震雲研究社」版規明文規定,若在社團中張貼無關地震雲廣告,視同同意支付社團廣告及其衍生費用,每則5000元,由黃姓社長領取;不料一名廖姓成員去年8月間在社團中刊登與主題不相關的水產直播廣告,經社團依版規求償後,嘉義地院判決廖男應依版規給付5000元,另還須負擔書狀影印、郵資等費用,共需支付5887元。
地震雲研究社創立於2011年,宗旨為地震雲前兆研究、地震情報蒐集、地震災情研究,「我們雖然沒有國家地震研究中心的補助經費及各類高貴儀器,但我們有天生的雙眼,少數朋友已進化成數位的單眼,越簡單!人人都會!又能實際幫助到民眾的越顯得有價值!大家分散各地出遊、上班時間都不一樣 ,沒有對與錯,試著去拍下來,及寫出所在地與拍攝方位,純粹研究地震雲,不作任何地震預報也不製造社會恐慌,大家一起討論、一起學習!」社團營運至今已有6200餘名社員。
判決書指出,由於社員若刊登與社團主題無關之廣告及直播內容,勢必將造成社團社員流失,為維持社團品質,因此版規明定「如在本社張貼無關地震雲廣告與未經本社允許廣告,視同同意支付在本社刊登之廣告費用,每則5000元,由黃姓社長領取。」而每位社員於申請入社時,均須同意遵守上開規定,始得同意入社。
但一名廖姓社員2020年8月份卻在社團中刊登與地震雲主題毫不相干的「水產買賣廣告直撥」,明顯已經違反社團版規,且廖男事後拒付廣告費用,又不出席調解,因此黃姓社長只好依法提起訴訟。案件審理時,廖男未提出事證,辯論時也未出庭,因此最終法官判決廖男需依版規給付5000元廣告費,另須負擔書狀影印、郵資,共計5887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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