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拿「大陸接種證明」換小黃卡 指揮中心:已收回紀錄卡

▲▼10/19指揮中心記者會。(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不少民眾出國施打疫苗後,因接種證明與台灣所使用的不同,以外國注射的證明申請國內「小黃卡」,更有台商是兩劑都打台灣未有的中國大陸疫苗,小黃卡同樣索取成功。但指揮中心表示,已經通知該民眾收回紀錄卡,並強調,小黃卡只供國內接種,國外部份最好還是以當地證明為佳。

有台商在中國大陸完整接種陸製疫苗後,8月底返台,近期因又有出國需求,預計申請台灣的證明,最後竟也成功換取小黃卡作為施打紀錄。而指揮中心今被詢問相關消息,發言人莊人祥解釋,目前在國內的預防接種系統登記上,屬於自願性登記,沒有強制,假設在國外施打過世衛組織認可的疫苗,建議可在衛生所登記,但也建議要隨身攜帶「國外接種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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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指揮官陳宗彥補充,各國有各自的接種證明,在哪國施打就用該國的證明,且有醫事人員可作證,因為在不同國家接種接種疫苗可能不一樣,接種證明最好還是要依照該國家所開立的。

最後,莊人祥再次提到,該名台商的案例目前了解「衛生局已經通知該民眾收回紀錄卡」。

▲天成飯店集團 「有卡最省 持疫苗接種卡享優惠」住房專案。(圖/天成飯店集團提供)

▲小黃卡僅限國內接種。(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今日發布新聞稿強調,於國外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核發EUL(緊急使用清單)之新冠疫苗種類AZ、莫德納、BNT、嬌生、中國國藥、中國科興,可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採取補登,亦視為有效劑次。於國外已完成接種劑次者,不需再追加接種;未完成接種者,返國後依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接種期程、間隔,完成後續劑次,且依當時國內開放接種對象與提供之疫苗進行接種。

指揮中心提醒,國外接種WHO核發EUL之疫苗,雖可於NIIS採取補登,但不納入疫苗接種證明(包含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預防接種紀錄卡及建置中之數位證明)劑次。因此,補登接種紀錄之民眾,應妥善保存國外接種證明或接種紀錄,以作為後續醫療諮詢或查核之依據。

另針對於國外接種非WHO核發EUL之疫苗,無論是否完成接種,皆視同未接種,建議與國外接種最後一劑至少間隔28天以上,再接種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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