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南港辣妻「浴巾裹身」遭色公公推倒 離奇!先生竟不挺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台北一位人妻自述遭公公猥褻。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位人妻自稱在家遭到公公推倒揉胸,一個月後跟丈夫、娘家投訴並報案,公公後來被依照強制猥褻罪起訴。但法官審酌後認為,丈夫證詞透露妻子事發後、報案前這段期間行為並無異狀,認定公公猥褻罪證不足判無罪。

根據判決書指出,在北市南港區跟公婆同住的人妻,自稱有天跟公公在家獨處,後來公公以要幫她按摩為由將她推倒,並解開內衣摸胸猥褻至少一分鐘。事發一個月後人妻跟先生訴苦,後來就搬回娘家並報警。

公公後來被依照強制猥褻罪起訴,不過律師指出,妻子在被事發後一個月才報警,而且先生作證時有透露,妻子在事發到報案這段期間,言行並無異狀。妻子在家穿著打扮都跟平常一樣,在家都會穿連身裙,甚至洗完澡就裹著浴巾走在家中,感覺不出有對公公的畏懼感。

士林地院法官審酌這些證詞,加上全案僅有人妻一人自述,公公也矢口否認有猥褻,以罪證不足為由判公公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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