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消防局副局長李彬正說明大鬼湖意外調查過程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一支23名登山隊於國慶連假攀登大鬼湖,不幸發生一人墜谷死亡、一人受傷意外,經屏東縣政府消防局調查,發現領隊及登山客各違反屏東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依規定對領隊及山友開罰。
發生意外的這支登山隊伍,向警方申請入山日期是10月8日至17日,並在9日上午7點從屏東縣三地門鄉三德檢查哨入山,從佳暮林道上山,往大鬼湖,預計11日從台東知本下山,再搭車回台北。
但隊伍於9日不幸於大鬼湖登山口、海拔2273公尺檜木營地附近發生兩名山友墜谷意外,經屏東縣政府消防局、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等單位人員上山救援,兩天後與登山隊伍會合,申請空勤總隊直升機將傷者、遺體載運下山。
屏東縣消防局事後調查,發現該登山隊違反兩項規定,領隊未為山友投保綜合意外險等保險,領隊及山友未領救護員或緊急救護技術證照,對領隊及山友各開罰10000~500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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