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稽查資源回收個體戶。(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資源回收工作是推動環保政策中重要的1環,維護良好的環境衛生亦是重要的工作,有些民眾會將可回收物品貯存於家中或周圍場所,當積存一定數量後,再清運至回收業者變賣,不過,貯存時間過長,容易造成髒臭、蒼蠅蚊蟲孳生、老鼠出沒而影響周遭環境品質,因此,台東縣環保局定期主動針對長期貯存資源回收物變賣的個體執行環境稽查,以督促其妥善整理貯存及定期清運變賣回收物,避免造成環境公害,反壞了資源利用、環境永續的美意。
縣長饒慶鈴表示,台東縣去年垃圾資源回收率達56.72%,整體資源回收業務獲環保署頒發卓越獎的肯定,是台東縣政府、全體縣民、各鄉鎮市公所、回收清除處理業者的同心合作的成果,民眾透過各公所資源回收車清運資源回收物,也可載運至合法回收場變賣,或換取獎勵,對資源循環利用、環境永續都有莫大的助益,但也要呼籲民眾應定期清理生活產出的回收物或撿拾回家中、場所的回收物,避免影響環境衛生,共同維護優質的生活環境品質。
環境保護局指出,有些撿拾資源回收物的民眾,常因考量清運成本的情況下,會將回收物長期貯存於自家或其他使用的場所,累積一定數量後再變賣,卻忽略了回收物中可能殘留廚餘殘渣,長時間不處理,容易招引蚊蠅孳生、老鼠出沒,且附著殘渣也會腐敗產生臭味,而影響周遭居民的生活環境品質。
所以環保局主動建立資源回收個體名單,定期執行環境稽查,並以勸導為主、裁罰為輔的方式促其妥善整理貯存及定期清運變賣回收物,若有屢勸不見改善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民眾如發現環境污染情事,為儘速及時處理,請撥免費24小時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台東環保局電話221999,由專人為您受理報案(如有照片、影片,請註明案情寄電子信箱t108@epb.taitung.gov.tw)或您可透過公害陳情網頁(https://ww3.epa.gov.tw)、手機APP「公害報報」方式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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