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擬修相關規定,開放幸福巴士等行經偏鄉的客車送貨。(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為了因應當前偏遠地區公共運輸資源匱乏,既有汽車客、貨運輸業者經營意願低,但為了持續提供偏鄉居民貨物、民生用品運輸需求,交通部於今日(10/20)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44條之5,修訂條文基於44條之2,讓行經偏遠路線的汽車客運業者,可利用相關路線、班次為偏鄉地區提供送貨服務。
公路總局局長許鉦漳說明,該條修正的根本在於,過去交通部為了改善偏鄉交通,已經推行了幸福巴士、幸福小黃等但不論市區客運或幸福巴士等都是載人不載貨,再者,很多貨運公司都未深入偏鄉,日前經民代、業者等討論,便希望修訂規則,讓客運從事人員運輸時,也能同時將農產品、日用品等送到偏鄉地區。
但許鉦漳也說,該條修正僅針對偏鄉地區,非偏鄉地區客運業者則不適用。主要是服務偏鄉,也不會與客運業者爭利。
根據交通部修正草案說明,為因應偏鄉地區運輸特殊性,公路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規劃特殊服務方式、收費基準及應遵守事項,除得公告徵求市區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經營外,無業者有意願時,亦可輔導當地社會團體或個人,以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方式經營。地方政府得依公告之特殊服務方式、收費基準及應遵守事項經營。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偏鄉民眾有時多需採買小家電日用品、衣物等,但貨運可能未抵達或必須加價,因此修訂精神是希望輔助在地資源提供服務,若規則修訂通過,如載客的NGO組織車輛、在地教會資源都可以來進行申請,為偏鄉載客之餘也可以運送零單物品,方便偏遠地區的民眾。若地方客運業者有使用微型巴士開往偏鄉,預計也能符合規定送貨。
路政司也說,討論過程中已和貨運業者取得共識,該規則修訂後不會與其爭利,目前正值14天預告期,正在廣納各界意見,之後預計送入交通部法規會審理再送部務會報審議,希望年底能修訂完成。
至於相關營業範圍、收費基準、載貨空間規定等,路政司說,會把相關指引交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規定例如僅能用後車廂載貨等,也能訂定相關收費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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