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隻灰面鵟鷹過境價格飆漲 獵鷹人「槍口瞄準」扣板機前抓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俗稱國慶鳥的「灰面狂鷹」這幾天大批過境,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會同恆春警方、屏東林管處組成查緝獵鷲小組經兩天埋伏,查獲莊姓男子涉嫌以獵槍準備獵殺,被逮個正著,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送辦。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逮獲莊男送辦             。(圖/民眾提供,以下同)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逮獲莊男送辦 。(圖/民眾提供,以下同)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逮獲莊男送辦             。(圖/民眾提供,以下同)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逮獲莊男送辦             。(圖/民眾提供,以下同)

每年秋季9月中至10月期間,是遷徒性猛禽灰面鵟鷹過境台灣高峰期,早期有獵捕食用情形,而在野生動物保育法案通過後,保育觀念逐漸普及,獵捕案件逐年下降,但是仍有少數民眾為了食用或變賣而獵殺、捕捉灰面鵟鷹。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逮獲莊男送辦             。(圖/民眾提供,以下同)

因此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於鷹群遷徙期間,會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屏東林區管理處及恆春分局共同組成反獵鷹護野鳥專案,保護這群候鳥。

今年灰面鵟鷹可能因颱風圍統影響,未在國慶日前大批出現,這幾天出現大量,預估超過10萬隻。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等單位人員進行埋伏2天後,19日夜間執行護野鳥反獵鷹勤務,當場查獲50多歲的莊姓嫌犯手持空氣長槍意圖獵捕保育類灰面鵟鷹,共查扣空氣槍1枝、鋼瓶7支及鋼珠等犯罪工具,詢問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據悉,由於因保七總隊等單位查緝甚緊,目前每隻灰面鷲價格由已往年的800元,漲到1000~1800元不等,因此有少數獵鷹人也冒險獵捕。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呼籲,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依該法第41條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金。此外,違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者,依該法第40條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百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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