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協會院生受虐卻不符虐待行為 監院糾正桃園市政府

▲▼監察院,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彈劾,糾正案,行政機關,國定古蹟,原台北州廳,森山松之助。(圖/記者李毓康攝)

▲中華民國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院21日表示,「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之共生家園」發生志工不當對待身心障礙院生事件,桃園市政府未善盡主管機關保護及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之責,因此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的提案,糾正桃園市政府。

監察院衛環委員會10月20日通過監察委員委員王幼玲的調查報告,就希伯崙協會所設共生家園於發生志工不當對待身心障礙院民事件,桃園市政府未善盡主管機關保護及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之責,糾正桃園市政府。

此外,涉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的社工專業人員及主管,對於其專業訓練、專業敏感度,以及人民團體與目的事業的各主管機關,也共同督導考核機制等事項,促請衛福部及內政部檢討改進。

王幼玲指出,本案發生在2018年6月,該名自閉症青年入住後不到2個星期,家長接到通知稱其高燒不退,送醫經桃園醫院通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調查發現,該名身心障礙者臀部肌肉大面積發黑、傷勢嚴重,並經醫師診斷為橫紋肌溶解現象、臀部肌肉壞死。

然而,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在2019年2月評估,該次通報的莊姓、史姓2名志工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身心虐待行為,其中莊姓相對人在2019年5月遭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並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判決傷害罪確定。

此外,根據2019年訴字第365號民事判決,判處該協會、莊姓、史姓兩名相對人應連帶賠償被害人,顯見對其傷害事實明確。

王幼玲認為,桃園市政府未重視該保護通報案件之調查報告,已明確指出身心障礙者有嚴重傷勢,卻以相對人後續否認且無直接證明個案傷勢由其所致,評估不成立身心虐待,導致事後錯失及時查察該協會違法收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身心障礙者,確有怠失。

王幼玲表示,鑑於部分身心障礙者缺乏口語表達能力,無法明確表達受虐事實,為落實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保護,衛福部及地方主管機關對於涉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之社工專業人員及主管,其專業訓練、專業敏感度及機構輔導查核,均應檢討改進。

王幼玲也指出,希伯崙協會依據人民團體法規,是經內政部核准立案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卻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申請設立許可,發生有照顧身心障礙者、提供身心障礙者住宿服務、發生志工不當對待身心障礙者等情事,顯示各該中央主管機關橫向聯繫機制有所不足。

王幼玲強調,政府除應預防類此情事外,對於已有違規紀錄之團體亦未見共同督導考核機制,促請內政部及衛福部應以本案為鑑確實檢討改進,避免類似憾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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