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雲林縣口湖鄉殼貝類暫置區工程」,預計11月完工。(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利用閒置空地規劃約1公頃土地集中管理殼貝類等廢棄物、設暫置場,提供養殖業者暫置死亡文蛤殼、蚵殼,再轉運給加工業者再生做成飼料補助添加原料,或經加工碾碎運至濁水濁畔定砂防塵,創造農廢再生經濟,亦改善環境衛生。
「建置雲林縣口湖鄉殼貝類暫置區工程」工程內容為新設管制電動門1座、圍籬220公尺、停車棚架1座、貨櫃屋1座、直立式2噸水塔1座、流動式廁所1座、埋入式FRP汙水儲存槽1座、混凝土地坪570平方公尺、監視器10台,工程經費560萬元,目前工程進度達九成,預計11月完工。
▲雲林縣政府去年7月設置於台西鄉殼貝類暫置區。(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長張麗善會同縣府農業處、水利處人員與養殖業者會勘暫置場,張麗善指出,雲林是文蛤、牡蠣養殖重鎮,極端氣候導致育成率下降,文蛤殼、蚵殼等農業廢棄物增加,以往缺乏集中暫置場所,造成大排、偏僻道路常看到被丟棄物文蛤殼等,影響交通、環境甚至居民健康,繼去年於台西設置殼貝類暫置場後,再於口湖增加一場,方便養殖業者處理廢棄的貝類外殼。
水利處長許宏博表示,口湖暫置場佔地約1公頃,下月起每週一至週五開放給業者放置貝類廢棄物,除了相關設備外,並設置監視器防止不肖者偷渡其他廢棄物;農業處長吳芳銘指出,業者將文蛤殼等廢棄物運至暫存場約1至2週就會去化,也請業者能將殼內文蛤肉等有機物清洗乾淨,降低腐敗散發惡臭。
▲雲林縣政府「建置雲林縣口湖鄉殼貝類暫置區工程」,預計11月完工。(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政府說明,文蛤殼及牡蠣殼經加熱粉碎後均可做為飼料補助添加原料或製做肥料之原料,屬於農業廢棄物可再利用之資源,減少廢棄物產生,促進物質回收再利用,二來可鋪設在濁水溪沿岸,讓馬鞍藤攀附,達到固沙作用,抑制河川揚塵,改善沿岸地區空氣品質,減輕環境負荷。
▲雲林是文蛤、牡蠣養殖重鎮。(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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