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滿妻子在離婚訴訟中,向親友爆料他罹患愛滋病的訊息,涉嫌妨害名譽。(示意圖/xframe)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1對結婚10多年的夫妻,去年傳出鬧離婚的消息,周遭親友得知後大感詫異,紛紛私下詢問原因,妻子透露所受委屈時,向親友爆料早在婚前就知道丈夫罹患愛滋病,但她仍願意接受,丈夫得知自己的隱疾遭洩露,怒告妻子涉嫌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丈夫的確染病,妻子只是在向人訴苦,21日以無犯意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這對年約40的夫妻經濟實力不錯,也生了幾個孩子,原本一家人在海外生活,近年搬回台灣經營事業,在親友眼中是對優良模範夫妻,卻2020年初,突然傳出夫妻開始打離婚官司,還要協調財產分配,跌破周圍人的眼鏡。
當時在訴訟剛開打的調解期間,妻子在親友關心的壓力下,吐露多年來的委屈與煎熬,同時說出沒人知道的祕密,原來丈夫在婚前就證實得了愛滋病,但是當時妻子仍接受並同意結婚生子,結果這段LINE的對話紀錄,被丈夫偶然間發現,控告妻子涉嫌妨害名譽。
丈夫表示自己的確在年輕時罹患疾病,目前仍在治療控制,但這是屬於他的個人疾病隱私,妻子不應任意說出去,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染病一事不是妻子非法取得的個人資料,而是丈夫自己說的事實,且妻子只是在向親友訴說婚姻難處時,一併提及,應無損害丈夫名譽的犯意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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