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120杯手搖飲示好女同事!害羞工程師「竟因1句話」挨告了

(有打馬)手搖杯,珍奶,珍珠奶茶,奶茶。(圖/記者許力方攝)

▲成男用薛女名義訂購120杯手搖飲,挨告妨害信用罪。(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

記者劉昌松、陳羿妏/台北報導

20多歲成姓台電工程師今年3月間為了感謝60多歲薛姓女同事的照顧,主動叫120杯手搖飲,指定薛女收貨,讓薛女可分送同事,順便做人情。薛女起初接到外送員電話以為被惡整,結果一問才知,是成男訂購,豈料,她詢問成男有無訂飲料,對方卻稱「認錯人了」,引起其他同事議論。事後,薛女認為自己遭冒名訂購,憤而提告成男「妨害信用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成男已一次付清費用,不構成犯罪,今處分不起訴。

據悉,成男為了表達對薛女的感謝之意,今年3月間以薛女名義訂購120杯手搖飲,飲料送達後,外送員致電請薛女領取,但薛女認為自己沒有訂,得知是成男是訂購人後便拒收。

不久後,外送員再度前來,薛女只好簽收,心想就把飲料放在一樓隱密的地方,準備下班拿去丟掉;結果她才出去辦點事情,再回辦公室時,卻發現手搖飲又出現了,詢問之下,同事才說是成男請人下樓拿上來的。薛女只好將飲料分送給同事,隨後她打電話向成男求證,對方卻說她認錯人了,而她再次打電話想詢問成男,竟被直接掛斷。

薛女認為自己遭冒用名義訂購飲料,彷彿過去常見的冒名打電話訂披薩惡作劇,決定提告成男妨害信用。不過,成男到案後表示,他純粹是想向薛女表達感謝,順便以薛女名義請大家喝飲料,又礙於自身個性內向,面對薛女突然提問,當下不曉得該怎麼回答,才會造成誤會。

對此,台北地檢署認為,成男一次付清所有費用,並不會使薛女對飲料店的信用產生任何損害,因此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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