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謝姓男子去年1月間開車經由中山高北上中壢路段,從內側車道欲變換車道不慎與直行轎車發生碰撞,其中直行轎車乘客江姓婦人傷重不治。(示意圖/達志士意圖)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謝姓男子去年1月間開車從中山高欲返回平鎮區住處,行經國一北上65公里處,從內側車道欲變換車道時,與直行由戴姓男子駕駛轎車發生碰撞,戴男失控右偏撞上護欄再撞擊內側護欄翻滾橫躺在內側車道,其中後座戴男母親送醫不治,戴男與蔣姓妻子也受傷,桃檢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因謝符合自首要件,並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檢警調查,72歲的謝姓男子去年1月間開車由國一楊梅交流道北上,欲返回平鎮住處,行經北上65.1公里處時突然由內側車道變換車道,位於中間車道戴姓男子來不及閃避發生碰撞,導致失控右偏撞上外側護欄再左偏撞擊謝男轎車與內側護欄後翻覆,戴男車上3人都受傷,其中後座的戴江姓婦人嚴重受創,經送往聯新醫院急救仍因胸部鈍力損失傷重不治,戴男與前座蔣姓妻子也受傷;謝男肇事後留在現場,並向到場處理的國一警察大隊員警坦承是肇事駕駛。
桃檢複訊時,謝男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開車一直很小心,被撞的轎車突然冒出,可能是死角未注意才撞上;戴姓男子則證稱,當時走在中線,謝男轎車突然變換車道碰撞其車,他已來不及閃躲翻覆,導致坐在後方的媽媽死亡之事實;蔣姓女子與證人都證稱,謝男從內側變換車道不慎發生碰撞,導致車輛翻覆等事實。
檢方根據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新竹地檢署相驗報告與國道警方提供現場事故圖、刑案採證照片佐證,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報告,謝男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轎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謝男提起公訴,另謝男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接受裁判之要件,檢方向院方爰請審酌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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