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宣稱每台6090元賣出的夏普40吋,目前網購賣價約8000元左右。(圖為類似機型/翻攝SHARP台灣)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3年前向知名3C通路業者佯稱,手上有1700台夏普液晶電視可以便宜賣,3C通路業者因公司業務慣例,先找供應商預付定金310萬多元吃下貨,劉男卻藉口合約修改拒絕交貨,還找來蘇姓貨車司機瞎扯,曾在倉庫看到2千多台電視,幫劉男暫時躲過司法制裁,台北地檢署重新調查後依詐欺、偽證起訴劉、蘇等3人。
起訴指出,劉姓男子在2018年5月底,先找林姓友人向神腦國際的採購人員接觸,宣稱有便宜商品可供採購獲利,再由劉男用假名「劉毅」出面扯謊,願意低價出售當時正夯的1700台LC-40SF466、夏普40吋液晶電視,並且可支付佣金給神腦採購人員。
▲3C通路業者的採購人員和供應商,都誤信有便宜電視可買來邦公司賣錢。(示意圖/pexels)
在雙方洽談過程中,神腦採購人員礙於公司沒有預付定金的慣例,建議劉男先把電視賣給神腦供應商,劉男因此遊說供應商同意,以每台含稅6090元賣出1700台電視,再由神腦以每台6500元買下其中1200台,供應商見有價差可圖,7月間先匯款310萬5千多元給劉男當定金,卻遲遲收不到貨而提告。
台北地檢署在2019年首度偵查時,劉男找來蘇姓貨車司機,作偽證佯稱當時幫忙找了1共4部大貨車和駕駛,一起到新北是瑞芳區倉庫準備載運電視,但是因為突然接獲通知合約有問題,不出貨,所以只拿到空車費共6千元,蘇男還信誓旦旦表示,當時有看到倉庫裡有2千多台電視,檢方首次偵辦時,以雙方只是履約出現問題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檢察官再次調查發現,詐騙嫌犯另外找人作偽證,佯稱有看過2千多台電視待出貨。(示意圖/pixabay)
經高檢署發回再議後,檢察官追查發現,劉男根本沒有電視可賣,從頭到尾都只是在空口說白話,依詐欺罪起訴劉男和共犯林男,並請求法官對犯後百般矯飾犯行,態度惡劣的劉男判刑最少10個月,宣告沒收310萬不法所得,至於蘇姓司機從來沒有幫忙找貨車去準備載運電視,則被依偽證罪起訴。同案神腦國際採購人員一度被當成共犯提告,但檢察官查完認為他也是受騙的無辜第三者,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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