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曾姓男子日前開車南下,行經國道3號名間路段,前方一台拖吊車突然沿路散落多塊金屬零件,包括其座車在內共12台車輛急慘遭「擊落」,拖吊車卻揚長而去;曾男事後將影片PO上臉書社團,指警方調監視器得花上1個多月,引發網友議論,國道警方指出,今已循線聯繫肇事司機到案說明,將依法處以最高1萬8000元罰鍰。
▲拖吊車於國道三號散落多個鐵製零件,傷及後方12車。(圖/當事人曾先生提供)
新北市曾姓男子昨天於臉書「爆料公社」PO出行車紀錄器影片,指出10月16日上午11點開車行經國道三號南向233公里處,前方一台與他同樣開在中線的不明拖車,突然不斷從車身上散落出多塊鐵製零件,撞擊路面後繼續向後方「掃射」飛彈,後車紛紛急煞轉向閃避,畫面相當驚險,但曾男座車仍不幸撞擊掉在路面的零件。
▲▼曾男的車輛撞擊國道散落物,損失慘重。(圖/當事人提供)
曾男PO文表示,當時傷及油管、變速箱架、引擎架、避震等,維修費加上從南投至新北的拖車費共損失5萬4000元,因保丙式險須找到肇事者才能申請理賠,12位受害車主的行車紀錄器都沒清楚錄到此台拖車之車牌,請求網友協助;他也在回應網友留言時指「警察說(調閱國道監視器)至少要1-2個月」,引發網友熱議。
由於距事發已超過1周,網友群起批評警方態度消極:「向交通部跟內政部申訴」、「沒死人沒靠山就自己吞」,也有網友批肇事拖車駕駛「完美示範自己的業績自己創造」。
國道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回應表示,當時獲報後為防止危害發生,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處理,並調派本大隊緩撞車前往警戒;據瞭解肇事拖吊車疑因裝載不穩妥,致車斗上鐵塊掉落於車道上,造成後方多部車輛閃避不及、車體毀損,經調閱相關影像,已追查出肇事人車,通知其今天到案說明,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處以3000至1萬8000元罰鍰。
國道七隊大隊長李信義呼籲,時序已入秋、東北季風強勁,掉落物事故頻傳,小物件散落在重力加速度下的殺傷力也相當大,用路人開車上高速公路前應做好檢查,將貨物捆紮牢固;用路人如遇到前方路面有異物,務必保持冷靜、緊握方向盤,視物體大小閃避,但切勿急打方向盤、避免翻車,若不慎輾壓異物,先按下警示燈提醒後方來車,並鬆開油門輕踩煞車駛往路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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