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蹂躪女友養育2名未成年女兒。(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與單親媽媽阿芬(化名)交往,竟對她2名未成年女兒先後伸狼爪,大女兒遭強制性交2次、猥褻1次,小女兒遭猥褻,林男自己的3歲小孩還在一旁看,大女兒遭侵犯部分,日前林男遭判9年6月定讞,小女兒部分,台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林3年6月,全案可上訴。
單親女子阿芬獨自扶養2名未成年女兒小潔(化名)、小琪(化名),2019年與林姓男子交往,林男也常會到阿芬家過夜。他同年5月3日晚上帶自己的3歲小孩到阿芬家,隔日凌晨竟在2樓房間將小琪脫掉內褲與外褲,用手撫摸下體得逞。
林男坦承當天有在阿芬家房間過夜,但沒有猥褻小琪。他辯稱,小琪在檢警調查時對於自己被摸是睡覺中或玩手機、被摸時有沒有說話、反抗等,及阿芬法院作證時先說小琪沒說發生何事,只感覺她很生氣,之後又改口指控他有猥褻,供述不一矛盾。他認為可能是小琪姊姊、小芬大女兒要被社工帶離安置,想跟姊姊一起離開才會指控他。
原來,林男早先對15歲大女兒小潔伸狼爪,4月某日凌晨利用她熟睡脫光衣物性侵得逞;5月某日深夜趁阿芬、小潔睡覺,摀嘴強壓性侵,林男3歲的小孩就在旁邊看;6月某日晚上脫褲確認小潔生理期來,伸手摸胸得逞。一、二審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乘機性交罪共判9年半,今年8月定讞。
阿芬見2個女兒都遭林男蹂躪,氣到找林男母親一起去找林男興師問罪,質問「妳對姊姊這樣還對妹妹」,拿棍子打他。林男當場下跪道歉「我錯了、對不起,妳不要生氣」,林母也頻頻說對不起。
社工證稱,林男因為多次違反保護令(性侵小潔),還找上小潔母女質問為何要報案,造成小潔壓力很大。他同年12月2日跟小潔的老師去她家,準備帶小潔去安置,小琪就在一旁不斷哭泣。他原以為小琪是不捨姊姊,後來問她是否也有發生類似狀況,她就點頭,才知道原來小琪也是受害者。
法官審酌,林男對年僅10歲女童違反意願觸摸生殖器猥褻,始終否認犯行,未賠償和解,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累犯,處有期徒刑3年6月。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