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到北市中山區進行推拿整復服務,卻遭師傅以右手掌蓋住乳房位置性騷擾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孕婦到中山區某傷骨科進行推拿整復服務,進診間後葉姓整復師,就對著她說「最近胸部好像有變大」,整復過程,葉師竟伸右手從後方觸摸孕婦右胸部,導致她嚇壞徒手拍打「這行為非常不禮貌,也不是整復內容」,回家後孕婦崩潰大哭,向丈夫、友人提及被騷擾的事,決定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性騷擾將葉男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婉玉(化名)去年9月16日上午,到傷骨科進行推拿整復,葉師一見到她就說「最近胸部好像有變大」,婉玉則表示因為是懷孕的關係,過程還告訴她懷孕禁忌,例如不要用剪刀等等的,還貼心告訴她「孕婦不宜按摩肩頸」,沒想到葉師卻用右手掌覆蓋在她乳房的位置,婉玉以左手去拍打葉師的手,跟他說「我覺得這樣很沒禮貌」,沒想到葉竟回覆我說「真的有變大耶」,導致她既生氣又害怕,情緒很亂。
▼孕婦進行整骨卻遭整復師伸鹹豬手摸胸。(圖/pixabay)
葉男開庭時矢口否認有騷擾並辯稱「婉玉當天說胸部腫脹」,所以他才以大拇指按她的右邊鎖骨旁的大胸肌部位,葉的辯護人則辯稱:婉玉供述有諸多與事實、論理法則不符,顯非合理的被害人,況且被告從事推拿整復工作近30年,皆無任何糾紛或控訴,如告訴人表示有讓她不舒服,理應在第一次發生時大聲喝止或要求停止推拿行為,但未有此舉動,更在推拿結束後,預約下周推拿服務,且告訴人在歷時近1年的推拿期間,對於被告的推拿行為皆未曾表示有任何不適,並持續前來,卻突然在被告拒絕再以保健食品抵付推拿費用後,指控性騷擾,告訴人應該是心生不滿,挾怨報復。
同院另名推拿曾姓師傅出庭證述表示,不管有無懷孕都不能推拿胸口的部位,因為會被人說性騷擾,鎖骨也要問客人之後才可以按,客人不同意就不能按等語;婉玉案發後,因情緒低落、呼吸急促,前往醫院就診,經診斷有疑似急性壓力反應,並由醫師開立藥物改善心悸症狀等。
合議庭認,婉玉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及任何賠償,難認是因與葉男間金錢糾紛而挾怨報復,勘驗證人證詞、病歷單,認葉男欠缺尊重女性自主權之觀念,乘婉玉不及抗拒之際,伸手碰觸胸部,並觸及乳房,導致婉玉內心留下難以抹滅之陰影,所為實不可取;且犯後毫無反省之意,猶飾詞否認,態度難謂良好,考量迄今未獲得婉玉諒解,依違反性騷擾法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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