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冤魂黑令旗索命!性侵少女焚屍逃死 冥王林春雄獄中離奇暴斃

記者劉昌松、沈繼昌、莊智勝/台北-桃園報導

犯下竹東少女焚屍案、綽號「冥王」的主嫌林春雄(現年37歲),涉嫌在2015年間將就讀國中二年級的邱姓少女帶到公園毆打、凌虐,並與4名同夥輪流性侵,後見少女傷重死亡,林春雄等人竟殘忍焚屍;案經上訴至更三審,法院認定5人有教化可能,全數逃死獲判無期徒刑,判決出爐後引起社會輿論譁然,不料林春雄近日意外傳出在監獄中離奇倒下,經送醫搶救後宣告無效死亡。

本案發生於於2015年5月間,當時就讀國二、輕度智能障礙的邱姓少女,疑似在網咖與女子黃曉雲發生口角,黃曉雲找了男友林春雄及一群朋友將少女押走。一夥人將少女押到附近的公園,對少女拳打腳踢,還嗆說「給你兩條路走,一條是打死你,另一條是讓我們強姦你!」最後林男與同夥對少女輪流性侵。少女遭凌虐後倒地不起,一夥人將她棄置原地等死,轉到KTV歡唱。有2名同夥回來查看,發現少女已經死亡,竟也不以為意,將遺體拖到草叢棄置後,又回到KTV繼續歡唱,結束後才由林春雄將邱女焚屍丟棄。案發後檢方對5人起訴,並全都求處死刑。

當時義務協助修復遺體的修復師陳庭兒回憶,「我們同事總共8個人看到遺體時,忍不住掉淚,因為一打開屍袋,不是數以萬計,而是成千上萬的蛆,每一個毛細孔都有,甚至用強力水柱沖還是沖不完蛆,只能用夾子一個一個夾」、「妹妹的太陽穴也被打凹了,左腳也沒了,臉也沒有了,加上遺體被燒過,只剩骨頭,還有一點點的肉,最困難的就是修復臉部,大家只能憑著照片,盡量幫妹妹恢復原貌,真的花了好久的時間才修復完成…」。

一審法院審理全數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改將林春雄與另名同夥處無期徒刑,其餘3人分別判刑28年到20年。更一審則重判林春雄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3同夥改判無期徒刑,黃女仍判20年。更二審也加重,判林春雄死刑,其餘4人全數無期徒刑。由於林春雄犯案手法太過殘忍,當時更二審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林春雄有無教化可能,但東方世界奉「殺人償命」為鐵律,就算廢死團體呼籲,但80%的國人支持死刑,且大法官也認為死刑不違憲,「司法必須彰顯社會正義」,可教化並不是免死金牌。

但全案到了2019年底更三審,又改認定5人有教化可能、或不排除有教化可能,全數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當時林春雄還押時,記者詢問他「躲過死刑有什麼說法嗎?」、「是不是點頭向法官說謝謝?」他雙手合十,不發一言。全案於今年4月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林春雄確定逃過死刑,判決出爐後一度引起社會輿論譁然。

不料在林春雄逃死判決定讞後,近日傳出林春雄於突然在監獄如廁時突然倒下,經監所人員送往桃園聖保祿醫院搶救後,仍然宣告無效死亡;遺體報驗單上載明,林春雄於22日上午8時05分心跳突然休止,經送醫後院方持續搶救,但仍於上午10時05分宣告死亡,目前仍未明示死亡原因。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稱林春雄離奇暴斃,是被殺的邱姓少女冤魂「手持黑令旗」復仇索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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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東少女姦殺命案主嫌林春雄,更三審逃過死刑後,雙手合十。(圖/記者吳銘峯攝)

▲竹東少女姦殺命案主嫌林春雄。(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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