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多有百年家族企業,可見代代傳承不是做不到,重要的是,生前就要進行妥適規劃。(圖/視覺中國)
記者王淑君/綜合報導
人人皆企盼自己事業有成,能順利進行家族傳承,更希望自己創辦的企業將來能成為「百年企業」,甚至永續經營。但諷刺的是,更多的是企業家身後下一代彼此爭產,甚至打官司,或將家醜曝曬在大眾面前。富過三代難道真的做不到嗎?
其實國外多有百年家族企業,如羅斯柴爾德家族、默客家族、洛克菲勒家族等等,可見代代傳承不是做不到,而是要如何做到?最重要的是,生前就要進行妥適規劃。
要解決這道難題,李永然律師指出,家族企業必須重視「治理」,而家族企業強化正式治理,可以運用「借名契約」、「家族持股投資公司」,也可以運用「家族憲法」、「家族會議」、「閉鎖性公司」、「家族辦公室」等。
他強調,首先經營者於生前立遺囑,交代遺產分配或禁止分割或運用「遺囑信託」,並指定妥適的「遺囑執行人」,代為執行遺囑的內容,並貫徹立遺囑人的意志。其次,可以考慮導入「家族信託」。
所謂「家族信託」是一種有效的財富傳承方式。再者,家族企業有些不希望創辦人往生後,配偶、子女等繼承人繼承股份,致這些股份未來流到外人手中,此時可運用「閉鎖性公司」的設立,實現此一目的。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乃指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並於章程定有股份轉讓限制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公司法》第356條之1)。又有些創辦人為了自己所創的事業及傳承至下一代的財產能永續,則運用「家族憲法」。若是想在生前即對不動產或公司股權進行移轉,且又不希望失去控制權,此時在不動產方面可以運用「信託」或「預告登記」,在股份或股權方面也可以運用「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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