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男子因社區車位問題與社區主任委員產生嫌隙,竟在頂樓水塔裡投放老鼠藥,住戶察覺水質有異,經報警調查,發現水中藍綠色懸浮物有劇毒,懷疑遭下毒,管委會加裝監視器後,男子二度下毒行徑被拍下,還辯稱是肥料,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公眾飲水等罪嫌將他起訴。
▲新北地檢署外觀。(圖/記者游宗樺攝)
據了解,2020年8月間,住在中和區一處住宅大樓的洪姓男子,因不滿社區楊姓主任委員增設停車位問題懷恨在心,買了老鼠藥投放到頂樓水塔內,大樓住戶察覺水質有怪味,上樓查看,赫然發現水塔裡的水面,有一層藍綠色的漂浮物,懷疑有人下毒,趕緊報警。
警方採集蒐證送驗,發現懸浮物含有老鼠藥成分;社區住戶於是在頂樓加裝監視器,並在水塔蓋上鎖;8月30日下午1時許,洪男又購買老鼠藥,用2個空寶特瓶加水分裝,跑到頂樓想要再次投毒,住戶看到監視器洪男身影,立即衝上樓阻止,洪男發現後將寶特瓶內毒水沿著女兒牆往下倒,企圖煙滅證據。
警方獲報到場,在防火巷採集洪男傾倒的藍綠色糊狀物送驗,確認有老鼠藥成分,將洪男逮捕送辦;檢警偵辦時,他辯稱8月初並沒有上頂樓,直到30日才想要惡作劇,將肥料摻水要丟進水塔,並沒有放老鼠藥,但檢方不予採信,27日依妨害公眾飲水,以及妨害公眾飲水未遂罪嫌將他起訴。另涉殺人未遂罪,檢方函詢行政院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後,認為投放老鼠藥的公克數,應未達可能造成明顯急性中毒致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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