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被控性侵女劇組後,在法庭上始終堅稱以為當時和被害人間存有情愫。(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劇組女員工,被最高法院判刑4年徒刑定讞,因鈕承澤在案件審理中就把護戶籍遷到花蓮,台北地檢署原本囑託花蓮地檢署,傳喚鈕承澤11月2日到案執行,但鈕以母親生病尚待安頓等理由,聲請延後,花檢在了解鈕母病情後,已同意鈕承澤改期到11月30日入監,同時啟動防逃機制。
鈕承澤以童星身分進入演藝圈,17歲就以《小畢的故事》入圍金馬獎最佳男配角而走紅,轉戰導演後,拍過包括《艋舺》等多部電影與電視劇,也執導過不少歌手MV,2013年間,鈕因未經許可夾帶大陸籍工作人員,闖入高雄左營軍港勘景,首度陷入司法爭訟,鈕最後認罪,或高雄地院判5月,緩刑2年。
2018年10月間,鈕承澤執導《跑馬》時,對新加入劇組的被害人心生愛慕,原本劇組要在11月23日開工作會議,鈕臨時通知取消開會,要主管帶著被害人到家中私人聚會,晚間劇組主管等客人陸續離開,當晚眾人陸續離去後,只剩被害人獨自留下,遭鈕壓在沙發上強吻、脫衣。
▲鈕承澤性侵案二審開庭時,曾雙手合十後進入法庭。(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當時被害人堅決不從,整個人身體蜷縮在沙發上哭泣發抖,鈕因無法勃起、只能手指性侵得逞後,讓被害人穿上衣物離開,被害人隨即打電話向室友求助,一起到醫院驗傷報案。
鈕承澤遭起訴後,鈕承澤在審理期間賠償被害人200萬元,但無法取得諒解,遭判刑4年,鈕上訴高院辯稱當時喝了很多酒,2人聊天過程很愉快,因此認為被害人當時留下來,「就是要發生性關係」,後來改口稱被害人留下,讓他「期待有進一步發展」。
高院根據鈕和被害人的LINE對話內容,2人互動不深,被害人還曾跟同事抱怨,對鈕的友好舉動感到困擾,判決痛批鈕形塑2人間有男女情愫,犯後毫無悔意,駁回上訴;鈕再拿出自行接受測謊結果,上訴強調自己沒有性侵,仍在2021年9月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其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