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帶女兒同學在房內看A片並猥褻得逞。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男子阿志(化名)女兒與有中度智能障礙的13歲少女小婷是同學,也是小婷阿公酒友,2家關係密切。阿志竟利用小婷不懂反抗,在她到自家住處房間播A片一起看後,再對她摸胸及下體得逞。事發後,阿志逃亡10年才被通緝到案,卻仍否認犯行。台中高分院審結,維持原判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判他10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志跟年僅13歲小婷的阿公是喝酒朋友,其女兒跟小婷也是同學,因此經常到她家作客,關係非常要好。阿志明知小婷本身是中度智能障礙,100年4月底某日中午,竟載她到自家房間內,先播放A片跟她一起觀賞,慾火焚身的阿志接著利用小婷沒有明白拒絕,用手摸她胸部及下體得逞。
小婷雖回家跟家人講出阿志幹的壞事,家人也立刻報警,但阿志竟然為了免受刑罰開始逃亡,一逃就逃了10年,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最後仍遭逮捕歸案。然而,阿志到案後雖承認知道小婷13歲且有中度智能障礙,當時確實有一起看A片,但想摸小婷時遭拒絕,就沒有再做下去。他也知道「他們家有那個基因有那個智障啊,說話都像那樣」,對於小婷爸媽、祖母、叔叔都有中、重度智能障礙十分了解。
小婷開庭說,她知道A片就跟夫妻一樣(指男女性交行為),她被摸後阿志都會給她錢。
法官認為,阿志身為年長男子,帶小婷在房內看A片,為老不尊,可見居心不良,而其身為年長男性,為老不尊,確有萌發猥褻的主觀犯意。阿志也承認確有想摸小婷胸部和下體,依現場判斷,小婷屬弱勢也沒反抗,阿志遭拒後不可能就強壓自己性慾,沒再對小婷猥褻,阿志所辯不足採信。且他一再否認犯行狡辯,態度不良,最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判他10月。
檢察官不服上訴,認為阿志在偵查中就拒不到庭,在外躲藏近10年才通緝到案,耗費偵查能量,浪費司法資源。本案發覺至今已超過11年,被告熟識對方卻避不見面,也無解釋或賠償,犯後態度惡劣,使被害人仍受性侵害陰影所苦,原審判太輕。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量刑妥適,加上阿志犯下性侵,已不宜跟被害人及家人接觸,而被害人都未到庭,最後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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