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巡佐徐鴻文與警員林任縈等2員,處理1起交通事故時,查獲邱嫌肇事人與葉姓友人持有海洛因毒品。(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1名56歲邱姓男子,騎機車在東區生產路發生車禍事故,台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巡佐徐鴻文與警員林任縈等2員前往處理時,發現邱嫌將1包可疑物品交付給來現關心的58歲葉姓友人,警方馬上上前攔查,發現係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邱、葉二嫌始坦承合資1千元買毒品,全案偵訊後依毒品罪嫌送辦。
一分局警方指出,10月21日中午12時許,台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巡佐徐鴻文與警員林任縈等2員在東區生產路處理邱姓犯嫌所發生之交通事故,警方於現場處理過程中,有另一名自稱邱嫌友人的58歲葉姓犯嫌,騎乘機車前來關心邱嫌車禍情形,惟警方銳眼瞥見邱嫌伺機將1包白色粉末迅速放置於葉嫌所穿外套之右側口袋後,葉嫌立即轉身欲騎車離去,林員見葉嫌形跡可疑立即將其攔下,經葉嫌同意主動交付身上持有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
葉等2嫌均坦承該毒品係兩人各出資500元,並由邱嫌負責外出購買,隨後警方對葉等2嫌實施毒品採驗,2人皆呈陽性反應,全案偵訊後毒品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一分局分局長方國璽平時就提醒員警處理各類案件均應警覺,保持敏銳度,不僅能確保執勤安全,亦能發掘蛛絲馬跡偵破刑案,本案員警處理交通事故並進而積極查獲毒品案,即為淨化治安積極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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