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知名動保團體劉姓園長,竟不顧協會女員工的意願,強行喇舌得逞。(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知名動保團體已婚劉姓園長,被離職女員工花花(化名)怒控在協會工作期間,劉男竟趁著她獨自一人在影印文件時,違反其意願,強行面對面摟住她喇舌,直到劉男聽見隔壁訪客到訪時所發出的聲音才作罷。一審,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劉男有期徒刑1年2月;劉男上訴二審,向法官哀求他已誠心知錯,希望可以從輕量刑,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卻認為一審量刑均無不當,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知名動保團體園長劉姓男子,2019年時被離職女員工花花控訴,劉男趁著她在影印文件時,竟強行以面對面的方式摟住花花,強迫花花和他喇舌,更徒手強行撫摸花花的後腰和胸部,儘管花花憤而將劉男推開,明確表達拒絕之意,但劉男仍不罷手,以此強暴行為實施約2分鐘後,直到劉男聽到隔壁訪客到訪時所發生的聲響才作罷。事後被花花怒告上法院。
訊據時,劉男坦承確實曾親吻和強抱花花,但主因是因為他喜歡花花,而花花對她也有曖昧情愫,才會對花花做出相關行為,且花花也未強力拒絕,在事件發生前,劉男指出,他還是先和花花聊天後,才會有後續的相關動作。而劉男的辯護人也為其辯護指出,事發當時隔壁辦公室有訪客,但花花不但沒有大聲呼救,到8月底前還正常上班,顯然與常情不符。
▲劉男事後坦承確實有強吻花花,但那是因為2人互相喜歡,有「曖昧情愫」。(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xhere)
而花花則向法官證稱,她和劉男僅是園長與員工關係,2人之間並無曖昧情愫,而花花更從未接受劉男向她所表達的愛意;至於當時未大聲呼救,是因為她非常喜歡這份工作,擔心因此失去工作,也擔心協會受到影響,不利經營;而遲至同年11月才提出告訴,主因是因為事發後花花的身心狀態相當差,事發當下情緒混亂,請假返家後崩潰。
一審認為,花花和劉男在洽談中,劉男曾對花花表示,有話都可以直接講,而在此次洽談中,花花等人亦不斷在討論劉男的行為究竟是屬於性騷擾或是強制猥褻,劉男當場亦無任何辯駁,顯見劉男聲稱2人有曖昧情愫並非事實;再加上花花在事發當下立即請假回家,傍晚還出現用美工刀自殘的激烈舉動,後續也開始前往身心科就診等情形來看,不採信劉男的證詞。
此外,亦有證人向法官指出,劉男先前就曾有過對協會女性員工性騷擾的紀錄,劉男事後也坦承確實做了一些不好的舉動,造成員工不舒服,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劉男有期徒刑1年2月。劉男不服,上訴二審。
二審,劉男向法官哀求,他已誠心知錯,請求法官看在犯案時間不長,且犯罪行為也無過於暴力、情節輕微,而自己也有意和花花達成和解,希望法官可以看在他有年邁父母、罹患病症的配偶並須照護動物,將所有責任一肩扛起的情況下從輕量刑。
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卻指出,劉男有年邁父母與罹病配偶要照顧,其情故堪憐憫,若劉男的家屬真的因為劉男入獄而對失所依的話,應交由社政機關予以協助,但仍不足據作為減刑依據,認為一審量刑無誤,駁回其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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