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同事挨告,開庭時偷拍筆錄遭攔阻,她竟出手推女法官。上圖為台中地院。(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真的是大膽刁民!在KTV上班的顏姓女子,動手打傷女同事挨告傷害遭起訴,她第一次開庭時,竟然拿手機拍攝電腦螢幕秀出的筆錄檔案。劉姓女法官要求她刪除檔案,顏女竟衝上法官席,動手推肩膀,導致法官左手背撞傷。台中地院審結,依傷害罪判顏女2月徒刑,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顏姓女子因跟KTV女同事口角後,動手打對方成傷,遭告傷害起訴。今年7月22日下午3點多,顏女到台中地院開準備庭,竟趁休庭時拿出手機拍攝她前方電腦中顯示的開庭筆錄檔案。值庭法警發現後,立刻告知劉姓女法官,法官也立刻命令顏女將檔案刪除。
豈知,顏女不僅不刪檔案,還強行走上法官席、站在劉姓女法官面前,趁隙用右手推擠她肩膀,結果導致法官左手撞到法官席座席,左手背擦傷。法警見狀立刻當庭逮捕,並由當地警方依傷害罪送辦。
顏女雖坦認犯行,當下一時情緒失控才會做出錯事,但劉姓女法官表示無調解意願。
法官審酌,顏女才因傷害罪判拘役40日,開庭時明知劉女是法官,正在執行公務,竟徒手用強暴方法推擠左肩膀,導致對方左手背受傷,影響日常生活,也蔑視、影響國家公權力行使,最後依傷害罪判2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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