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替公務員合理兼職請命 考試院允諾近期內提修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周泓憲 許舒翔 劉建忻。(圖/記者屠惠剛攝)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日指出,公務員應該有合理兼職的機會,《公務員服務法》距離上次修正至今,已經超過20年的時間,相關法規限制早已不符時宜。對此,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公務員服務法》的全盤修正已經在考試院審查完畢,預計在近期內就會向立法院提出。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邀請劉建忻、考試院副院長周弘憲、考選部長許舒翔、銓敘部長周志宏、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郝培芝等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陳椒華質詢時指出,公務人員應該有合理兼職的機會,《公務員服務法》上次修正是在2000年,至今已經超過20年的時間,然而時空環境已經變革許多,有關公務員兼職、經營商業法規的限制,早已不合時宜,現在看到都是透過個案、函令解釋。

陳椒華說,現在不僅廣大的公務員覺得不公平,甚至出現許多荒謬的函示,銓敘部應該通盤檢討相關法規,儘速送到立法院,像是今年東京奧運的比賽激勵人心,其中「麟洋配」就被不少企業相中,想要順著奧運金牌之風,邀請2人進行商業代言,詢問銓敘部如何解決。

周志宏回應,「麟洋配」最主要問題就在於,公務員是否可以做商品代言,因為他們服務在土地銀行,屬於公營事業機構,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屬於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銓敘部後來也做了函式,如果只是單傳肖像權的授權,或者是由土銀跟企業進行合作,「這個是可以」。

周志宏說明,在法律不夠清楚的地方,就用函示來處理,銓敘部也提出《公務員服務法》的全文修正草案,目前已經在考試院完成審查,有再進行重新檢討,不過在修法之前,只能用函示針對特殊情況作補充解釋。

劉建忻表示,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的全盤修正,目前在考試院已經審查完畢,預計在近期內就會向立法院提出,而目前在立法院有一個草案,是有關公務員經商、兼職的條文,這是上一屆考試院審查完畢之後,就送到立法院的修正草案。

劉建忻也說,「如果這次全盤修正送過來之後,之前的那部分就算撤案」,並坦言這2條條文還會再進行處理,適用對象也有例外的條文修正,關鍵部分應該在新版本會做處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