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情真有用!違法裝修挨罰6萬 北市建管處科長幫撤單20萬交保

▲▼台北市建管處室內裝潢違章罰單6萬元撤銷圖利案,陳建銘。(圖/記者劉昌松攝)

▲前台北市建管處科長陳建銘涉嫌接受關說,幫業者撤銷罰單。(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游宗樺、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間裝修公司於去年被人檢舉違規,經北市政府建管處依法開罰,但經某議員關說後,該罰單竟被撤銷,6萬元罰鍰免繳。台北地檢署掌握情資後,1日約談時任建管處科長陳建銘等人到案說明,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諭令陳建銘以20萬元交保,其餘3名建管處公務員以5萬到10萬元、業者10萬元交保。

▲▼台北市建管處室內裝潢違章罰單6萬元撤銷圖利案,林欣怡。(圖/記者劉昌松攝)

▲涉案的裝修業者林欣怡。(圖/記者劉昌松攝)

根據《建築法》第77條之2條文規定,建築物室內裝修時,應遵守四大規定,包含:「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二、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三、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四、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

如裝修時違反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可對建物所有權人、使用者或裝修業者裁處6萬至30萬元的罰鍰,並限期改善,必要時可連續處罰,還可強制拆除違規裝修的部分。

▲▼台北市建管處室內裝潢違章罰單6萬元撤銷圖利案,胡煌堯。(圖/記者劉昌松攝)

▲▼台北市建管處室內裝潢違章罰單6萬元撤銷圖利案,王夢娟。(圖/記者劉昌松攝)

▲▼台北市建管處室內裝潢違章罰單6萬元撤銷圖利案,莊家維。(圖/記者劉昌松攝)

▲建管處公務員胡煌堯(上)、王夢娟(中)、莊家維(下)。(圖/記者劉昌松攝)

北市一間裝修公司在去年時,就因未依規定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擅自進行裝潢工程,遭人檢舉後被都市發展局建築工程管理工程處依違反《建築法》,對業者製單開罰,孰料時任建管處科長的陳建銘疑受議員關說,竟幫忙撤銷罰單,讓業者免繳6萬元罰鍰。

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情資,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分持5張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建管處等地搜索,並以被告身份約談陳建銘等多名涉案公務員,林姓業者也被約談到案,以釐清案情。經漏夜訊問後,陳建銘以20萬元交保,涉案的建管處公務員胡煌堯、莊家維各以10萬元、王夢娟5萬元交保;業者林欣怡則以10萬元交保候傳。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