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保全曾有2次性侵前科。(圖/翻攝PTT)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14歲少女遭去年8月遭羅姓保全誘拐到新竹,囚禁長達66小時的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其中,羅姓主嫌今年6月遭高雄地院判處11年6月確定,至於同案涉嫌載送少女、丟棄手機的盧姓男子、藏匿少女透天厝管理員王姓男子,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今(2)日二審分別判盧男1年有期徒刑、王男9個月有期徒刑。
有「保全界李宗瑞」之稱的羅育祥曾犯下藥性侵2女遭判刑10年,在逃亡期間,竟又在去年8月略誘高雄14歲少女,將人拘禁在新竹透天厝的密室長達66小時,今年6月,高雄地院依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判羅育祥11年6月徒刑,但羅沒提出上訴,檢方向法院聲請與前案定執行刑,高雄地院判羅應關21年9月,目前已在獄中服刑。
▲羅嫌移送雄檢。(圖/資料照片)
回顧整起案情,淫保全羅育祥涉嫌略誘高雄少女北上新竹,並囚禁在密室中長達66小時,而事發之前羅嫌以面試工作為由,將少女騙出,之後又將少女帶進密室,並沒收其手機,而去年8月31日開學日當天,少女曾向羅嫌表示「想回家、想去上學」。
少女被羅育祥藏在新竹透天厝裡的加蓋隔間,警方上門搜尋2次都沒有看到人,後來第3次因為聽見聲響,才成功撬開密室,在2坪大的空間找到失聯了66小時的高雄少女,少女指出,這段期間羅育祥曾用號稱會「通電」的項圈控制她的行動,並亮出美工刀威脅,少女擔心被害才乖乖配合。
此外,經檢方調查發現,羅男因擔心事跡敗露,竟然還花3千元僱用盧男,要求其將少女的手機棄置到新店溪,企圖湮滅證據,增加警方追查被害人行蹤之難度,而王男、葉女則在分明知道羅男的所作所為之情況下,還向警方謊稱不知道其行蹤,企圖藉此誤導警方辦案,羅妻、盧男、王男等3名共犯,也同樣遭到起訴。
一審時,羅妻涉犯共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遭判刑4個月,使人隱避罪處6月,合併執行8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羅妻沒有上訴,已定讞。協助羅男隱瞞少女行蹤31歲王男,依使人隱避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協助載送少女、將少女手機丟到新店溪的38歲盧男則被判刑1年6個月,兩人均提出上訴。
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今(2)日依使人隱避罪將幫忙載少女、丟棄手機的盧男判刑1年,透天厝管理員王男則改判刑9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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