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了前女友,決定和準新娘分手。(圖/示意圖/CFP)
記者李振慧/綜合報導
上海市一名男子在結婚前4天突然思念前女友,告訴新娘「心中還有個人放不下,想再去挽回」決定悔婚,並自願提供人民幣50萬元(約台幣217萬元)做為分手費,然而後來卻食言沒有支付任何費用,最後被新娘一狀告上法庭。
《成都商報》報導,來自上海的王姓男子2016年1月經由朋友介紹與黃姓女子結識並交往,2人隔年10月決定結婚,並將婚期定在2018年10月5日,沒想到王男在大喜之日4天前突然悔婚,讓黃女錯愕又傷心。
王男同年10月1日在叔叔等親友陪同下,前去黃女家協商,最後他同意寫下借條,上面表示他因為悔婚讓黃女蒙受青春、精神損失,願意提供人民幣50萬元分手費給對方,並在2018年底前付清。
王男由於後來沒有支付任何費用,讓人財兩失的黃女向上海奉賢法院提出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與黃女1年前就決定婚事並進行籌備,卻在婚前4天反悔除了為女方帶來錢財損失,也對其心理造成一定程度的陰影,最後裁決被告得賠償黃女人民幣8萬元(約台幣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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