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手法曝!玉山銀女理專A客戶1.8億 僅回補4千萬41人慘受害

▲▼玉山銀行前鎮分行。(圖/翻攝Google Maps)

▲玉山銀行前鎮分行。(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玉山銀行高雄鳳山分行理專潘姓女子疑因投資失利,竟涉嫌挪用41名客戶的資金,總計潘女A走的金額高達1億8039萬元,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等罪起訴潘女。因為此案,金管會在去年11月宣布,對玉山銀行處以 2000 萬元罰鍰,罰鍰金額創銀行業歷史新高。

起訴指出,潘姓女子(41歲)2005年進入玉山銀行前鎮分行,2011年開始轉任理財專員,負責銷售基金、債券、保險、ETF等金融商品,2013年起因為投資失利,竟利用客戶委託申購基金或代為匯款的機會,取得客戶存摺、印章、金融卡及取款密碼,再以金融卡約定轉帳、網路銀行轉帳或製作不實取款憑條及匯款申請書臨櫃匯款等方式,陸續將客戶帳戶內的存款轉帳或匯款至其個人名下或其他被害客戶的帳戶。

為了不讓客戶起疑,潘女還利用自己、親友帳戶,陸續轉帳小額款項到客戶帳戶,還會在交易明細表上註記基金名稱,使客戶誤以為自己有參與投資,收到配息分紅,後來有存戶發現存款短少,向玉山銀行詢問後,銀行發現事有蹊俏,調查後報案,潘女盜領行為才曝光。

檢調去年7月發動搜索,傳喚潘女母親、堂妹及陳姓前夫共3人到案,但潘女搜索時逃逸,檢方訊後認定潘女前夫協助隱匿行蹤,訊後5萬元交保,潘母及堂妹訊後則請回,潘女則逃逸見無處可躲,才主動投案。

潘女到案後僅坦承部分犯行,對案情避重就輕,檢方清查她盜領詐取的款項高達1億8039萬元,被害人多達41人,而潘女事後也僅回補存回4274萬元,其餘1.4億元款項不知去向,無法釐清資金用途,雄檢偵結後依《銀行法》銀行職員背信罪、《刑法》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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