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新淡海影城向房東宏泰人壽要求將208萬租金,降租為41萬。(圖/翻攝自官網)
記者林冠吟/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美麗新淡海影城,以每個月208萬餘元向宏泰人壽承租場地,但受到新冠疫情衝擊,來客人數呈現雪崩式下滑,因此對宏泰人壽提告,希望能將租金調降為每月41萬餘元。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影城敗訴。
判決書指出,美麗新淡海影城以每月208萬餘元,向宏泰人壽租下2樓經營,無奈卻受到疫情衝擊,去年年初,衛福部成立疫情指揮中心後,要求業者「提前部屬」,避免室內擁擠之群聚現況,增加呼吸道傳染病之傳播風險,要求國人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動,並須嚴格維持室內1.5公尺以上的社交安全距離,室內則須保持梅花座,拉大間隔。
美麗新指出,不過因為電影院的特性為在狹窄密閉的空間內,「戴口罩、不飲食、梅花座」大幅降低了消費者購票觀賞電影的意願;同年4月,文化部更指出電影院已「視同歇業」,美麗新淡海影城收入呈大幅赤字,要求房東宏泰人壽將原有208萬租金減為41萬元。
美麗新淡海公司提出銀行存摺顯示,證實其每月現金均明顯不足,需母公司與股東每月不斷挹注大量資金才得以勉強支撐,其二月存摺現金僅剩151萬餘元,完全無法支應租金208萬餘元。而今年最慘月營收更僅有65萬元,不足去年同期的5分之一,希望宏泰人壽能夠因此降租。
不過宏泰人壽強調,雙方在簽訂契約時租金分為「包底租金」與「抽成租金」,其中包底租金為美麗新淡海影城「至少」應給付給宏泰人數之金額為208萬餘元,抽成租金則視當年度影城實際營業額固定抽成,若當年度營業額超過1.4億元才會抽成,可見美麗新淡海影城在簽約時就已有詳細的營運風險評估,後因疫情而請求調整租金,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要求駁回影城請求。
台北簡易庭審理後指出,宏泰人壽在疫情期間僅收取包底租金,並未收取抽成租金,也未因此而獲利,此外宏泰人壽也無對其他承租人降租,或刻意對影城予不降租的特別待遇,因此判影城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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