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杜姓人妻今年4月間涉嫌教唆2名未成年少年,到曾姓丈夫上班的地點附近埋伏,持刀砍殺對方,造成曾男頸部中4刀慘死。事後,檢方查出,杜女與23歲楊姓男子密謀,約定好以50萬元請2名余姓、王姓少年買兇殺死丈夫。對此,法院日前審結,考量杜女是因丈夫外遇又家暴才萌生殺意,故依共同殺人罪,將杜女判刑20年,至於楊男因始終否認犯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而作案少年另由高雄少家法院審理中。
▲杜女被移送地檢署。(資料照/記者吳世龍攝)
回顧整起事件,檢警調查,56歲杜女不滿曾男外遇且會家暴她,積怨已深,今年4月4日她和丈夫吵完架後,找上23歲楊姓男子和余姓、王姓少年,商討報復,將丈夫和外遇對象的照片交給他們,隔幾日約定要以曾男死亡保險金100萬元一半作為酬勞,曾、王兩名少年答應並下手行兇,楊男可分20萬,兩名少年分別拿15萬,最終協議於4月19日行兇,值得注意的是杜女還表示,「一定要殺死曾男,才會交錢」,楊男也向余姓少年說「若那個人(曾男)沒有死,你就會死。」
案發當天,杜女先騎車載余姓少年前往曾男工作地點,確認曾男人車都在,再交付600元及租屋躲藏處鑰匙給余姓少年購買兇刀,隨即先離開躲避查緝。余姓少年同天下午4時多與王姓少年會合,埋伏在曾男公司附近等候下班,還以「臭豆腐」作為代號向楊男回報進度。王男晚間近7時先上前與曾男搭話,余男則趁隙持西瓜刀砍曾男脖子三刀,推倒人後再往右肩砍一刀,造成曾男內頸靜脈斷裂,休克死亡。
▲杜女案發前帶人場勘。(資料照/記者吳世龍翻攝)
2名少年犯案後按照原定計畫丟棄兇刀和手套,再聯繫楊男報告殺人進度「臭豆腐買好了」,最後依約躲進杜女提供的租屋躲藏處,還將兇器丟到台南海邊;杜女為躲避查緝,也要求少年將對話記錄刪除。而原本計畫中,少年也曾到曾男小三住所勘查過,要找人時,房東稱她已經搬家,小三因此逃過一劫。
警方後續在楠梓區逮捕余和王姓2名少年,而杜女到案後向警方供稱,的確有請2名少年「教訓」丈夫,但沒有叫他們殺人。檢警根據兩名少年證詞、案發現場附近監視器畫面、對話紀錄、曾男保險紀錄等,認為杜女的確有教唆殺人犯意,不採信她的辯詞,偵結全案後依殺人罪將杜女、楊男起訴,建請法院加重徒刑。
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考量杜女因丈夫外遇、家暴而萌生殺意,與一般無端殺人的情況有別,是受有相當情感刺激,而無法保持正常人應有的冷靜、理性,且全案偵查之初,杜女就把案情全盤托出,足認犯後並非完全無悔意,審酌後依共同殺人罪,判刑20年。
至於楊男始終否認犯行,還在犯案後要求少年不許與他聯繫,且企圖將罪刑全部推給手下的少年。法官認為,楊男為求一己私利,漠視寶貴生命,亦無視少年身心健康發展,且楊男年僅23歲,若判20年,出獄後也才43歲,對社會危險性高,因此依共同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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