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姓男子和劉姓女子一起到摩鐵「吃東西」,遭劉女丈夫親友團撞見,粘男為求脫身竟開車撞飛親友團。(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林冠吟/彰化報導
粘姓男子和劉姓女子分別為有配偶之人,卻在今年2月一起到摩鐵「吃東西」,不料因為風聲走漏,被劉女丈夫親友得知,一群人報警後守在摩鐵前準備抓姦,沒想到粘男才剛把車駛出房門就看見劉女丈夫的親友團,竟直接加速衝撞抓姦親友團,一行5人全部掛彩,劉女的丈夫遭粘男撞擊後還因此彈起撞上擋風玻璃,事後怒告粘男殺人未遂。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粘男有期徒刑1年6月。
粘姓男子和劉姓女子2人分別為有配偶之人,今年2月,劉女被丈夫兄嫂和兄嫂的妹妹目擊劉女坐上粘男的車輛,2人隨即駕車尾隨在後,在確定2人進入摩鐵後,立即通知劉女丈夫等人前來,同時報警準備抓姦,一行5人蹲守在摩鐵房前準備來個人贓俱獲。未料,當粘男載著劉女準備自房門駛出時,看到這群「抓姦親友團」,粘男為求脫身,竟直接加速行駛離去,造成劉女丈夫當場因撞擊力道被噴飛彈起,撞上擋風玻璃,5人全部掛彩,所幸皆無生命危險。事後,劉女丈夫等親友,也怒告粘男殺人未遂。
訊據時,粘男坦承確實有造成劉女丈夫等親友團5人傷害,但強調並沒有任何殺人或故意傷害之意,並向檢察官辯稱,他知道和劉女出現的場合不對,擔心劉女丈夫會誤會,且當時劉女向他表示,她老公很暴力,叫他趕快離開,為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因此才急著要離開,他將車輛駛出時車庫,只有看到劉女丈夫,但不知道有沒有撞到人,是直到駛離汽車旅館後發現右側擋風玻璃碎裂,才知道有撞到人,而他急著要離開,也是為了要維護劉女的清白等語。
▲粘男和劉女堅稱,2人到摩鐵只是要吃東西,粘男也自知場合不對,為避免不必要的誤會才想趕快脫身(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不過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時,卻發現當粘男準備駛出車庫時,有一女子喊:「出來了!出來了!」劉女丈夫等一行人走向車庫,粘男所駕駛車輛見狀有停頓一下,便立即加速轉彎,依序撞上抓姦親友團,現場一片混亂,尖叫聲和撞擊聲不斷,顯見粘男明知抓姦親友團在車輛行經的路線上,卻仍繼續開車往前並撞擊,意圖駛離汽車旅館,直到最後才被警方攔停,因此不採信粘男的證詞。
至於抓姦親友團怒告粘男殺人未遂等,但法官審理後指出,粘男衝撞一干人等,造成劉女丈夫等人因此被撞飛等行為固然有危險性,從理論上無法完全排除發生死亡結果之可能性,但綜合粘男犯罪動機、行為手段、凶器種類與5人傷勢等後,認為粘男為求脫身,明知親友團站在車道上,卻仍直接開車衝撞難有殺人犯意。
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審酌粘男和劉女一同進入汽車旅館獨處,粘男在知道劉女丈夫到場後,為避免劉女丈夫追究而欲快速離開現場,明知前方站有5人,卻無視於此,直接駕車衝撞,以求脫身,更對抓姦親友團因其衝撞而噴飛、滾落無動於衷,逕行駕車駛離現場,粘男以車輛作為凶器,以非慢速衝撞毫無防護的5人,其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所幸被撞5人僅受輕傷,但5人輕傷的結果並非粘男所能控制,加上粘男犯後否認犯行,辯稱完全沒有看到人等語,完全不肯正視自己錯誤之態度,至今更未與親友團達成和解,因此依傷害罪判其有期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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