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斃路倒醉漢肇責佔3成 員警仍自責懊悔身形消瘦

▲▼輾斃酒醉路倒男子的警察,雖然肇責僅3成,但仍然非常自責懊悔。(圖/民眾提供)

▲輾斃酒醉路倒男子的警員,雖然肇責僅佔3成,但仍非常自責懊悔。(圖/民眾提供)

記者鄧木卿、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警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洪姓員警今年7月4日清晨4點多,開車巡邏時不慎輾斃醉倒在路中間的50歲楊姓男子,洪員很有解決誠意,但才從警4年多,哪來一千萬元可賠償,即使對方降至350萬元,但依照事輛事故委員會判定,洪員肇責僅佔3成,律師認為不該賠那麼多,洪員從事發至今,懊悔、沮喪、自責,整個人也明顯瘦了很多,長官們都好言規勸,持續心理輔導,一切交由司法解決。

▲▼輾斃酒醉路倒男子的警察,雖然肇責僅3成,但仍然非常自責懊悔。(圖/民眾提供)

洪員是特考班警員,任職4年多,今年26歲,未婚,為人溫和,工作認真,會主動幫忙同事處理案件,7月4日清晨4點多,他開著五人座廂型載著同事一起巡邏,巡邏 車沿民族路左側車道左轉繼光街時,當場輾過倒臥路中間的楊男,洪員下車驚見撞到人,馬上將人送醫急救,無奈楊男仍宣告不治。

▲▼輾斃酒醉路倒男子的警察,雖然肇責僅3成,但仍然非常自責懊悔。(圖/民眾提供)

案發後,警方立即對洪員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楊男經抽血檢測則有酒精反應,因此警一分局立即將洪員以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庭訊完畢後諭令「無保請回」。

洪員相當自責,也很有解決誠意,雙方進行多次調解,家屬剛開始要求賠償一千萬元,後來降至350萬元,但洪員經和律師討論,該案經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楊男肇責7成、洪員3成,責任不大,除了200萬元的強制意外險之外,洪員願再付70萬元,但雙方差距80萬元,協調破裂。

分局長官表示,當時天色昏暗、加上車子較高,以及A柱阻擋才造成,但楊男根本不該躺在路中間,洪員事發至今3、4個月,內心非常懊惱、沮喪、自責,而且明顯消瘦很多,長官都規勸他,沒人會願意發生這種事,希望他放寬心,一切靜待司法判決。

被輾斃的楊男在中華夜市擺攤賣章魚燒,是家中獨子,扶養年邁雙親,7月3日晚上到友人家吃飯喝酒,隔天凌晨搭計程車回家,但楊男下車後,竟醉倒在民族路中間。

隔壁攤商透露,聽到消息很震驚「人好好地突然就走了!」也提到,死者在這裡擺攤章魚燒約莫半年,平常生意不錯,為人也挺好,但死者平時是否愛喝酒、住那裡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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