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早餐店老闆猥褻員工還送這東西 「看到妳總忍不住」對話曝

▲高雄前鎮區一名趙姓里長2018年間假借選民服務知名,性騷猥褻女子嬌嬌(化名)。(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女員工在早餐店廁所被猥褻。(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已婚謝姓早餐店老闆和女員工不倫戀,之後關係生變,他在廁所猥褻對方,事後傳LINE「對不起,我看到妳總是忍不住」、「我當時覺得我們還有可能」,並送情趣用品,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

判決指出,事發於2020年1月某日下午2時半到3時許,謝男將正欲步出廁所的女員工,強行推入廁所內,雙手環抱她的上半身,還將人壓在牆上強吻,並隔著內衣撫摸胸部,被告上法院。他否認犯行辯稱,當時他在內場準備祭拜祭品。

▼女員工在早餐店廁所被猥褻。(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張姓男子前年在桃園市某飯店擔任廚師,藉故邀約女實習生回家,卻強押上床強制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法官檢視案發後兩人的LINE對話:

女員工:你那天在廁所對我做了那種事情,為什麼還要送我這個?

謝男:對不起,我看到妳總是忍不住,我知道妳下的決心,我也不會在(應為再)打擾妳了,我知道妳這次真的不想在(應為再)跟我有任何關係了。

女員工:就因為你忍不住,就可以強吻我還摸我胸部嗎?

謝男:對不起,我是真的對妳很認真,對不起,讓妳不舒服,我也知道妳這次是真的不能忍受了,所以我才沒有在(應為再)有任何動作,我會離妳遠遠的。

女員工:可是我之前已經明確拒絕你了。

謝男:我當時覺得我們還有可能。

女員工:你卻這樣侵犯我。

謝男:對不起,我不會在(應為再)靠近妳了。

女員工:那為什麼現在還要送我情趣用品?

謝男:就說我當初答應妳買的,現在不知道要怎麼處理,妳如果不要,我就拿丟掉了吧,我沒有還想幹麻,我就像一開始說的,我真的沒有想幹麻,就把它做一個結束。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被告知悉對方已不欲接受其追求、明確表達斷絕男女關係之意,竟未能克制欲念,侵犯她的性自主決定權,自應受非難;衡酌被告並無前科、素行尚可,因此判刑7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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