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認為邵小小芳在推特上經營的「乳品皇后」有利可圖,說服小芳一起當情色直播主賺錢。(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eakpx免費圖庫)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彰化一名蔡姓男子2019年8月,在網路上發現當時年僅14歲的小芳(化名),在推特上經營「乳品皇后」帳號,並上傳自拍裸照頗有人氣,蔡男認為有利可圖,竟說服小芳和他一起合夥做色情直播,開設付費專區,會員只要給付3500元就可以一次看到飽,更幫忙兜售原味內褲,進帳至少百萬。一審,法官依法判有期徒刑4年2月;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則改判其有期徒刑2年4月。
蔡姓男子以不同暱稱「黛西」、「甜心家政婦」、「小野貓」、「米卡」與「小天使」等名字,偽裝成成年女性,自稱是情色直播主,向加入群組的網友每月收費2000元,上傳女性自慰、裸露等照片至群組外,還以860元至5500不等價錢,販售女性穿過的原味內褲或使用情趣用品自慰等影片,合計獲利至少百萬元;2019年,蔡男在網路上偶然看到小芳的推特帳號,其所經營的推特帳號「乳品皇后」,多上傳自拍裸照且已小有名氣,認為有利可圖,說服小芳和他一起合作成為情色主播,一起賺錢,小芳評估後認為因自己也想買的iPhone,因此答應蔡男的邀請。
期間,蔡男教她穿上性感內衣、擺出性感姿勢,以此吸引更多會員加入,其中小芳在拍攝中所穿的性感內衣與化妝品等,還是蔡男拜託其配偶幫忙寄送的。
不過檢察官起訴認為,蔡男向小芳謊稱自己本身也是經營直播的女性,只要小芳和他一同經營情色直播,可以確保小芳賺錢等不實說法,使小芳上當受騙;不過蔡男卻堅稱沒有以詐術來誘騙小芳製作猥褻電子訊號,他表示他起初要將收取費用交給小芳,但因故無法匯款,小芳也拒絕領取現金,最終2人約定由蔡男拿收取的金錢代為購買小芳所想要的物品。蔡男強調,因為小芳稱呼他為姊姊,他才會把自己當女生在和小芳對話,他絕對沒有詐騙行為。
小芳向檢察官表示,iPhone和化妝品等都是她要求的、裸照等也都是她自願拍攝供人觀賞以賺取金錢,不過會有這樣的模式是因為蔡男要求將錢放在他那邊,如果她有要買東西,再買給她,小芳更指稱,「如果當初她知道蔡男是男的,就不會答應和他合作」等語。二審法官認為,小芳知悉並同意相關內容,且蔡男最後也有將小芳所要的物品交給小芳,難認蔡男有對小芳施以詐術行為。
一審,法官依法判蔡男有期徒刑4年2月,蔡男不服,上訴二審;二審法官審酌蔡男並無前科,其犯後坦承犯行也主動繳回百萬犯罪所得,事後也和小芳達成和解,依共同販賣猥褻物品罪與意圖營利協助少年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其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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