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遊妹「月拿8萬」偷拍恩客下體照 PO臉書討2百萬原因曝

▲▼外遇前兆怎麼發現?美女律師開示。(圖/Pakutaso)

▲伴遊妹張女不滿柳男不支付錢,竟將柳男的露毛下體照PO上臉書。(示意圖/Pakutaso)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包養撕破臉!外貌姣好的張姓女子與柳男談好以每月8萬代價,提供含性交伴遊服務,張女竟趁某次在旅店進行連結時,趁柳男裸躺在床、偷拍他露毛下體照片,後來因柳男拒絕付扶養費,張女將猥褻照PO上臉書且標註:「他是瞎子嗎!屁眼好好玩」等字眼損害柳男名譽,事後柳男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秘密罪將張女起訴。

起訴指出,張女(32歲)在2017年間以1個月8萬元代價提供柳男含性的伴遊服務,交往7個月後改為每2、3個月用8萬持續提供服務,期間2人另有財務往來結算到去年1月底,柳男供欠張女85萬元,經商討達成應償還70萬,且在6個月內分期償還至少35萬元的和解契約。

但達成和解後,張女竟將柳男露毛下體照片PO臉書,且標註:「香港人!他是瞎子嗎!看看你們在幹嘛!瞎子」、「屁眼好好玩、去你媽...」等等,貶損柳男社會評價並憤而提告。

偵查時,張女坦承拍攝及散布柳男猥褻照片,但否認有妨害秘密犯行且辯稱「當時是在很生氣的情況下做的」,但柳男出庭指訴歷歷,且提供臉書網頁截圖。

柳男同時也對張提告恐嚇取財,他表示張女在臉書留下「不想害柳哥拿您老婆200萬元想弄瘋您」,2人昔日恩愛終成空;張女聽到指控憤而表示「這200萬是柳拒付的扶養費」,柳此時才自己承認,張女偷偷為他產下一女。

對此,檢察官勘驗臉書網頁紀錄,認張女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散布竊錄隱私照、公然侮辱,犯意各別,罪名有異,建請法院分論併罰,至於恐嚇取財部份有想像競合,已為起訴效力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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