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圖/路透)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因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控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分裂國家及2項洗錢罪。經控辯雙方認罪協商,鍾翰林3日早上在香港區域法院,承認1項分裂國家及1項洗黑錢罪。
據《星島日報》報導,鍾翰林被控在去年4月29日至10月27日期間,涉嫌與他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他另被控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間涉嫌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分裂、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至於2項洗黑錢罪,是他於2018年1月19日至去年10月27日期間,以鍾翰林的名義在Paypal Hong Kong Limited持有的帳戶內總值13萬5千多(港幣,下同)款項;以及於2018年1月2日至去年10月27日期間,以鍾翰林的名義在滙豐銀行的帳戶內總值58萬2千多元款項,涉嫌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該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辯方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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