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慣犯出獄後竟又染指9男童 8歲男童也不放過!

▲▼男童哭泣。(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吳姓男子性侵多名男童,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曾犯下性侵多名男童而遭判刑12年定讞的吳姓男同志,2018年間假釋出監後,與少年交往,並以幫忙長輩照顧小孩為由,藉機性侵少年的多名友人,總計有9名男童遭到性侵、猥褻,年紀最小的年僅8歲。一二審均將吳男判刑12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吳男2007年間,就犯下多起性侵男童案件,分別遭判刑7年6月、3年10月、3年4月,最後執行有期徒刑12年確定。他入監服刑多年,一直到2018年5月2日才假釋出監,雖然交付保護管束,但他在保護管束期間內,就開始犯案。

檢警調查發現,吳男出獄後與當時14歲的少年交往,透過少年認識不少周邊的朋友,但都是弱勢家庭。吳男就已協助長輩照顧小孩為由,讓男童的家長卸下心防,而後吳男趁機性侵、猥褻。被性侵的男童從15歲到8歲都有,總計共有9名男童被害,有的是睡著被撫摸下體,有的是被帶到汽車旅館時遭到性侵,還有多人是睡著時,被吳男性侵,總計吳男犯下14次犯行。檢方提起公訴。

一審將吳男判刑12年半,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審酌他利用被害人之弱勢家庭狀態,佯以代為照顧未成年人為由,使被害人及家中長輩降低戒心,並對被害人性侵,侵害男童們的性自主權,並對男童們身心健全發展造成不良影響,犯罪情節嚴重。雖然吳男犯後坦承犯行,但並未與全部被害人達成和解,再加上先前他還犯下相同案件,高院因此維持有期徒刑12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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