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公所發放振興券領取資格出爐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市公所通過發放每位市民500元振興消費券,市公所今(4)日表示,領取資格以110年11月16日為基準日,凡設籍屏東市的市民均能領取(以戶政事務所造冊資料為準),總計發出1億500萬元。
隨著國內疫情逐漸趨緩,屏東市公所提案市民代表會全力支持,無異議通過市公所提案,普發市民每人500元振興消費券,創造專屬於屏東市民的「小確幸」,由於屏東市不舉債、不排擠地方建設預算,善用歲計結餘,協助在地攤商店家疫後經濟振興。
市公所說,屏東市普發振興消費券,乃造福市民、照顧攤商最直接的方式,因此公所團隊也秉持著兢兢業業的態度來規畫處理,以「完美」、「零缺失」為目標,力求能達「盡善盡美」的成果;設計上以「好領、好用、好方便」為原則,希望能達到民眾使用方便、商家兌換便利及促進地方經濟三項目標。
公所提醒市民朋友,依指定時間前往指定的地點領取,盡量以「戶」為單位領取,請攜帶領取通知單、代領切結書、代領人身分證、代領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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