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國民黨三中等黨產案,纏訟3年,日前一審判決無罪,檢方將對馬英九等人提起上訴。(圖/國民黨提供)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控賤賣國民黨黨產,使國民黨受損72億元,觸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遭檢方請求從重量刑的馬英九、前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均獲判無罪,國民黨前副秘書長蔡正元判3年6月徒刑,據了解,北院最快下周將判決書送達台北地檢署,檢方很可能11月底前將三中案上訴、續戰二審。
台北地檢署2018年起訴指控,馬在擔任黨主席時,為了解決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問題,在沒有急迫性的情況下,主導張、汪以「天龍八步」手法迅速賤賣中視、中影、中廣(三中),以及舊中央黨部大樓等黨產,相關交易造成國民黨與中投公司72億多元損失。
檢方當時根據汪海清錄下的開會討論錄音光碟,指控馬英九為了出售三中,明知當時洽詢的買家、中時集團余建新財務困難,仍跳過國民黨中常會與相關控股公司董事會,指示「盡力不要破局」,「那就當做回饋吧」,以每股6.5元不合理價格,出售中視股權給余建新的榮麗公司,造成中投及華夏控股公司損失4.9億元。將華夏控股公司持有的三中股權,賣給余的榮麗公司,對此合議庭認為對話內容尚難認定均與客觀事實相符。
一審合議庭認,馬英九並不是證交法處罰的「身分犯」,也就是說他不是中投、光華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並無造成相關公司損害的問題,對此,檢察官也無法舉證張哲琛、汪海清犯非常規交易與特別背信罪,而沒有身分關係的馬英九,就無從和他們2人共同犯罪,對此3人諭知無罪。
據了解,若依照一般程序,台北地院最快下週會將判決書送達台北地檢署,當檢方簽收判決當日起算的20天內,將會正式對馬英九等人提起上訴,很有機會在11月底之前,三中案將上訴二審再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