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留爛尾!」 高教工會籲民進黨對退場條例修法要徹底

▲▼高教工會籲民進黨退場條例修法要徹底。(圖/高教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呼籲民進黨針對私校退場條例修法要徹底。(圖/高教工會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私校退場條例》草案在今天將在立法院舉辦黨團協商,引發全國教職員生的密切關注,高教工會今(4日)召開記者會,向佔國會多數席次的民進黨政府喊話,要求民進黨不要縱容退場董事會,並強調「退場條例要徹底,不要留爛尾!」

歷年來私校面臨退場,但高教工會分析,私校董事會竟覬覦校產利益,不惜提早逼退師生,放任校務崩壞,謀取將校產轉為私用,成為私校退場最大問題來源,而行政院版《私校退場條例》不夠徹底,在草案第24條還保留學校已辦學不佳到被「專案輔導」,都還給予其3年的時間去申請改制、改辦其他事業,根本是刻意「給漏洞」、「留爛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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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指出,私校退場條例草案的四大爭議,首先是第24條,私校辦到被專案輔導,竟還能給三年去改辦其他事業?其次是在第21條第1項,私校退場要歸公,不能直接捐贈給政府,還要先變賣清算,接著是第17條第1項,退場教職員慰助金,辦退休就沒保障,最後則是退場條例若上路,可能不保障已退場的受害師生。

▼高教工會呼籲民進黨針對私校退場條例修法要徹底。(圖/高教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籲民進黨退場條例修法要徹底。(圖/高教工會提供)

為了能讓退場條例實際幫助已退場學校的受害師生,高教公會主張,不論是條例施行前已停辦或停招,但尚未解散的學校法人及其教職員,不分學校停辦是受命令停辦或申請停辦,都應該一體適用《私校退場條例》草案中有關重新組織董事會義務、新董事會得更替校長等有幫助教職員生權益及校產公共性規範,並且減少惡質董事會在條例施行前惡性停辦停招,以規避管制其不正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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