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屏東挖眼男遭檢方聲押!涉殺人未遂、重傷害


記者陳崑福、陳羿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一名潘姓女超商店員,今年9月只因提醒楊姓男子戴口罩,就遭對方挖眼攻擊,震驚社會。事後,楊男被送往精神科醫院強制治療,今(4日)他辦理出院手續後,立即被押送至屏東地檢署。稍早,經訊問後,檢方認定楊男涉犯殺人未遂、重傷害等罪嫌重大,有逃亡、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 。(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

▲挖眼男遭檢方聲押。(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

屏東地檢署指出,楊男涉嫌於今年6月30日17時30分許,在屏東縣高樹鄉某早餐店內,持菜刀砍傷被害人范姓婦人,接著同年9月26日8時53分許,又在屏東縣高樹鄉某超商店內,徒手毆傷被害人潘女的雙眼,涉嫌殺人未遂及重傷害未遂等案件。

屏東地檢署表示,本署於今(4日)獲悉,被告楊男經醫院住院治療評估結果,可於同日下午2時許出院的訊息,承辦檢察官江怡萱立即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員警持傳票,親自至醫院將傳票遞交由楊男收受,經楊男同意後,由警方偕同楊男至本署接受訊問。

承辦檢察官訊問完畢,認為楊男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2項之殺人未遂及同法第278條第1、3項之重傷害未遂等罪嫌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楊男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故向法院聲請羈押。

▲▼挖眼男移送上車,瞪人、對鏡頭比中指。(圖/民眾提供)

▲▼楊男移送上車,瞪人、對鏡頭比中指。(圖/民眾提供)

▲▼挖眼男移送上車,瞪人、對鏡頭比中指。(圖/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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