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霸博士生研究觀落陰「變了個人」 藍波刀刺警無罪原因曝

▲鍾姓男子揮刀攻擊警察,右手中彈被捕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鍾姓男子刺傷警員後被逮。(圖/資料照片)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楠梓分局4名員警去年6月執行精神障礙鍾姓男子強制就醫時,遭鍾男持藍波刀、球棒攻擊,其中一名許姓巡佐腹部、嘴部遭刺,血流滿地,其他員警開槍才制伏鍾男,檢方事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鍾男起訴,橋頭地方法院一審時認為鍾男罹思覺失調症長達12年、且無病識感,行為時欠缺辨識違法能力,判他無罪,但須強制監護4年,檢察官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二審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判決指出,鍾姓男子從小就是一名學霸,碩士畢業後獲公費到英國留學,攻讀人類學博士班,10個月就通過博士資格考,後來返台為博士論文「陰陽眼及觀落陰」進行田野調查,不料,鍾男回台開始研究觀落陰後就「變了一個人」,開始出現神志不清的情形,母親帶他四處求醫,經醫生診斷為「妄想型思覺失調症」,開給他相關精神疾病用藥,但他堅稱沒病而拒吃,精神狀況持續惡化。

▲鍾姓男子攻擊員警武器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鍾男刺傷員警的凶器。(圖/資料照片)

2019年4月,他突然拿榔頭在街頭揮舞,遭4名警察壓制送醫,當時醫生認為他的精神疾病已具有攻擊性,應立即住院,但也遭拒絕。

後來鍾男自認每天出去都是危機四伏,到處都有人要害他,所以買刀具來保護自己,鍾母深感兒子病情加劇,對外尋求支援,竟發生刺傷員警的案件。鍾男被逮後,檢方將鍾男聲押獲准並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但鍾男辯稱他沒有要殺人的意思,他認為警察是一進門就叫他「過來」,是要陷害他坐牢,不是要帶他看醫生,所以他才拿刀想要把他們趕走。

法院檢視他的就醫病史,也傳喚當時在場的警察,他們證稱鍾男並無特別針對誰攻擊,而是胡亂揮舞抗拒被帶走,法官認為鍾男罹患思覺失調症至少12年,既無病識感,也未按時就醫服藥,涉案時更受精神症狀嚴重影響,導致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著降低,因此依《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判決無罪,但認為他的病情需終身服藥,亦透過監護處分建立病識感,另宣告監護4年。

檢察官認為鍾男辨識違法能力只是降低,不應判無罪而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可一審判決理由,認為鍾男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行為缺乏可責性,因此犯罪不成立,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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