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間補習爭議多3成  消基會籲速訂實體與線上開課日認定

▲▼消基會指疫情間補習退費爭議多3成,呼籲儘速訂實體與線上「開課日」認定標準。(圖/記者許敏溶攝)

▲消基會指疫情間補習退費爭議多3成。(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今年五月,台灣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導致學校與補習班等單位的實體課程全部停止,但也引生出消費爭議,根據消基會統計發現,今年5月到9月期間,補習退費爭議比去年多出3成,大多是因開課日認定是哪一天導致,消基會呼籲各縣市政府,面對後疫情時代可能衍生消費爭議法規進行修改,儘速明訂實體與線上「開課日」的認定標準,保護消費者權益。

今年五月疫情爆發後,因為發佈三級警戒,實體課程全面暫,學校改採線上學習課程,部分補習班改採線上課程,卻也引發消費爭議,消基會今(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發現從今年今年5月到9月期間,補習退費爭議比去年多出3成,最大癥結出在消費者與補習班對「開課日」認定差異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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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指出,補習班退費一直是消基會申訴排行榜的前五大排行,過去補習班與消費者之間補習費退費爭議,都是根據各縣市教育局規定,依照實體上課開課日來做認定,但由於科技或疫情因素,線上與實體開課日越來越不同,因而衍生退費爭議。

▼徐則鈺呼籲政府儘速訂立實體與線上「開課日」認定標準。(圖/記者許敏溶攝)

▲▼消基會指疫情間補習退費爭議多3成,呼籲儘速訂實體與線上「開課日」認定標準。(圖/記者許敏溶攝)

徐則鈺舉例說,某位消費者與補習班簽訂的是實體補習課程契約,在實體開課日之前,補習班提供線上課程讓消費者收看,之後補習班就以消費者已收看線上課程而認定已開課,在退費時產生爭議,因為是否開課在退費上差異很大,以台北市來說,開課日前辦理退費可退9成,開課日第二天起到3分1課程可退5成費用,超過3分1課程就無法退費。


消基會社長陳雅萍則舉另一個例子,一名消費者楊先生報名韓文課程,13個月學費共2萬1900元,但根據規定,補習班簽的契約最長只有半年,所以補習班故意先設下陷阱,將一張半年期補習課程,變更為一年期定型化契約,且要消費者簽字認可。

陳雅萍指出,契約約定開課日是今(110)年1月初,實際開課日已接近2月底,由於消費者不適應課程而申請解約退款,消費者認為未達學期3分之1,但補習班卻以簽約日為去年11月17日算開課日,已經超過3分之1而不予退費,現在雙方已經進入調解。

徐則鈺提醒消費者,目前消費者簽訂的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大多是以實體開課為主,若因為補習班要改採線上上課,消費者無法適應或接受而發生退費糾紛,大致上對消費者是有利,建議碰到類似爭議,要勇敢向縣市消保單位提出申訴,也提醒消費者簽訂契約時要看清楚、問清楚,以免事後還要花更多時間處理爭議。

面對一再發生的補習班退費爭議,消基會建議,無論是實體或線上開課,都應該為「不適應者」保留一段猶豫期,中央和地方教育局對於退費相關辦法都應再修整,以縮短違約金賠償差距,尤其要明訂實體與線上「開課日」標準,否則現行法規認定都是傳統觀念的「實際開課日」,將無法因應越來越多的線上學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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