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島3日凌晨發生大亂鬥。(圖/記者黃宥寧翻攝,下同)
記者黃宥寧、林昱萱/台北報導
北市延平北路八段社子橋附近,3日凌晨發生31打6大型械鬥!警方當場將人逮回訊問,劉姓、吳姓2名少年同為少年觀護所收容人,雙方兩派人馬發生激烈衝突,而吳男的手指更是慘遭砍斷。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劉男在內等23人,另6名少年,3日晚間已裁定收容。不過,針對此23人,法院卻裁定具保候傳。對此,士林地檢署表示,將視法院裁定理由提出抗告。
這起事件發生在3日凌晨,據悉,吳男曾經遭到劉男欺負,因此利用臉書嗆聲對方,「社子大橋下輸贏啦!」接著就帶著人馬助陣,豈料劉男卻整整撂了30人前往,並帶了7把開山刀、西瓜刀等,而之後見到吳男等人後,立即砍傷對方3人。
劉男等31人應訊時辯稱,「我們是要約跑山啊,不知道要打人」,但警根據行車紀錄器發現,他們先約在北投焚火爐,分別乘坐雙B車並持武器計畫攻擊吳男,更盤算當吳男等人一下車就直接砍,不給反擊機會。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劉男等人涉有重嫌,為避免他們脫免卸責、且幾人供述避重就輕,顯有勾串滅證之嫌,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經法院訊問後,卻均裁定具保候傳。對此,檢方表示,尊重法院裁定結果,但警方移送之少年共犯均遭收容,兩者相較明顯失衡,且據所獲事證,被告等人下車時即分持刀械棍棒衝往現場,毫無遲疑之舉,足見已事先集結談妥分工,被害人車輛嚴重毀損、傷勢多在頭部致命處,其中一人手掌更被砍斷。
士林地檢署認為,多名被告皆有妨害秩序、妨害自由及傷害等諸多前案紀錄,有反覆實施同類犯行之情事。綜上各情,原裁定實難認妥適,為遏止成年人利用少年犯罪或少年憑恃有成年共犯相挺而任意尋釁滋事,檢察官將視法院裁定理由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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