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磯勢日本料理委任律師,提告拒絕米其林評鑑、推薦 。(資料照片/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許多餐廳以名列「米其林指南」獲得星等為榮,北市知名日本料理餐廳「磯勢」反其道而行,提告要求發行「米其林指南」的法國Michelin Travel Partner,不得派「秘密客」評鑑或推薦「磯勢」,以免侵害餐廳經營理念,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判「磯勢」敗訴,可上訴。
北院判決理由指出,「米其林指南」雖是目前針對美食與餐廳極具影響力的評論,但沒壟斷言論市場,更對受評鑑餐廳毫無物理或法律上的強制力,磯勢在審理時也重申,不會改變經營方針去追求米其林的星等。
至於「磯勢」主張入選但未獲推薦、或評鑑星等減少,可能讓消費者產生負面解讀,法官認為這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合理評論,不構成非法侵害,反而「磯勢」要求限制米其林派「秘密客」用餐評鑑,屬於濫用權利而於法無據。
雙方今都由律師代表出庭聆判,對於判決結果,米其林委任律師表示須等客戶回應,磯勢餐廳透過律師強調:「本案涉及到憲法保障權益的輕重權衡,需要有突破窠臼的勇氣,我們對於法院的判決深感遺憾,為了捍衛餐廳說不的權利,將在收到判決後提起上訴!」
這起餐廳提告不接受「米其林」評鑑與推薦的罕見案例,源於2006年來台開業的「磯勢」餐廳,今年(2021年)發函給法國Michelin Travel Partner,要求不得派「秘密客」到餐廳用餐、評鑑,也不得把「磯勢」列入「米其林」指南推薦,但未獲回應後,由經營「磯勢」的瑞慧日式餐飲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自身餐廳不受米其林評鑑、推薦的權利。
「米其林指南」在許多國家已成公認的餐廳、美食權威評論,不少餐廳以獲得米其林星等推薦為榮,更可藉此鍍金增加人氣。但「磯勢」堅持讓廚師自由揮灑、員工致力創新餐飲與服務的經營理念,拒絕接受米其林單一評鑑標準,並主張若不預先限制米其林派秘密客前來,不僅廚師與員工會有心理壓力、懷疑餐廳不在乎米其林星等的決心,也會讓消費大眾誤認「磯勢」認同米其林指南。
「磯勢」更認為米其林若強行派「秘密客」評鑑並公布結果,會侵犯「磯勢」設備、家具等動產所有權的完整性,也侵害營業自由、締約自由,進而可能損及商譽。
米其林抗辯自身對餐廳、美食的評論,是對可受公評之事表達主觀意見,供消費大眾參考,具有促進不同文化交流的公益價值,應受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保障,「米其林指南」也從未對任何餐廳加諸「劣質」、「不推薦」等負面、偏激評價,更因嚴謹、詳實的評鑑與長久累積的口碑,享有公信力,若不准米其林派人去用餐、對餐廳與餐點發表評論,將「對社會上雅好美食之人產生寒蟬效應」。
米其林強調,「秘密客」用餐就跟一般消費者無異,不會妨害「磯勢」的正常營業或管理,更不會侵犯業者對餐廳設備的所有權,何況至今從未刊登對「磯勢」的評論,就收到律師函禁止派人去用餐,任何人「顯然會感到莫名且極度不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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